内容正文:
专题八:民事权利义务与社会争议的解决
(第一、四单元)
2024届高考 ∙ 二轮复习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一、大单元知识体系构建
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关系
合同订立
合同有效
合同履行
违约情形
免责事由
责任承担
合同纠纷
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认定与判断
责任承担
侵权纠纷
过错侵权责任
社会争议解决
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过错
推定
无过错侵权
损害行为
损害结果
因果关系
主观过错
损害行为
损害结果
因果关系
主观过错
损害行为
损害结果
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倒置
环境污染举证责任倒置
要件
要件
要件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受害人举证
满足要件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
·民法
调
整
含义作用
中国特色
①社义核心价值观②法与德相结合
基本原则
①平等②自愿
③公平④诚信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⑥绿色
主体
客体
内容
1、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完全/限制/无)
①所有权关系:物 ③知识产权:智力成果或商业标记; ②债权(合同)关系:行为④人身关系:人身利益
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配偶权/亲子权/亲属权
权利内涵、法律保护、法律禁止
民法对名誉权行使的限制
物权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①著作权
②专利权(商业秘密)
③商标权
权利限制
作品合理使用
作品法定许可使用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
不动产:登记
动产:交付
限制延伸
相邻关系
二、重点知识讲解
一、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三
要
素 民事
主体 民事主体行为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主体范围 自然人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但有些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比如赠与关系。)
拓展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继承遗产等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除此之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否则是无效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的未成年人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对自然人而言,有民事权力能力不见得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以自己的行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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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2:民事法律关系不等于行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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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2.由行政法与刑法调整的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案例:
(1)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时,会与自然人或法人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在这种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种行政法律关系不归民法调整。
(2)行政机关从事民事活动,如因购买商品而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民法要求其必须以机关法人的身份进行,此时机关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种买卖合同关系则由民法调整。
比较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