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教学设计
课程基本信息
学科
历史
年级
高二
学期
秋季
课题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教科书
书 名:历史 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教材
出版社:人民教育 出版社
教学目标
1. 了解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
2. 了解关税和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的产生。
教学内容
教学重点:
1. 中国赋税制度的发展过程。
2. 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教学难点:
1.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规律,与土地制度的关系.
2. 赋税制度的变革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教学过程
导入:我们先来看这幅字帖,他的名字叫做孔目司帖。该帖是建中5年,也就是公元784年,由孔目司(是当时唐朝的税务机关),为西域商人出具的公文和完税证明。在当时,上缴春布可以免除徭役及其他杂税。从孔目司帖上的内容作为切入点引出古代的赋役制度的内容。
因为这幅字帖是目前世界上已经发现的唯一一件写有关于两税法的古文书,从而进行两税法有关材料的呈现和讲解。
讲授新课: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
——《资治通鉴》卷226
两税法具体是如何收税的呢?我们接着再来看看这段材料。“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商人需要缴纳商品价值1/30的税,州县可以对通行的商人征税,税率为商品价值的1/30。这个和孔目司帖的内容得到了相互印证。“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分夏秋两次征收。从中可以看到的特点是:量出为入,简化税制,定时征收。两税法的这些特点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吗?
请同学们完成学习任务一:完成秦汉到唐前期的赋税制度演变的表格的填写,并且思考唐中期的两税法和唐初以及唐之前的赋税制度相比进步之处是什么?
历史时期
项目
秦汉
魏晋
隋及
唐前期
唐中后期及宋
元
明代
后期
清
名称
编户制度
田租户调制;新租调制
租庸调制
两税法
租庸调制与两税法
一条鞭法
摊丁入亩
主要
内容
征收
标准
征收
形式
从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出秦汉到唐初的赋税内容,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1、土地税:秦汉时期的田赋,魏晋隋唐时期的租,唐中期后的地税都属于此类。秦朝田赋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也就是要缴纳田地产量2/3作为田赋。汉初,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汉景帝改为三十税一。2、人头税:秦朝的人头税,也就是口赋极重。汉朝的人头税分为口赋、算赋,除了征收人头税之外还征收财产税。魏晋隋唐时期以户为单位征收的调,也类似人头税的一种。3、徭役:秦汉徭役有三种,按服役的不同时间和地点可以分为更卒、正卒、戍卒三种。唐朝对成年男子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即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代替徭役。当时赋税的征收形式大多以实物为主。
同学们再来看征收标准这一栏,两税法使征收的标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从人丁转移到土地、资产。这就是两税法的进步之处。两税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演变的起点。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通过对比,我们也可以看出两税法在简化税收名目,减轻人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扩大税收对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方面也作用显著。
北宋赋税结构统计表
--《宋代赋税结构初探》贾大泉
据统计,熙宁十年赋税收入里,两税收入仅约占国家赋税收入三分之一,工商税收占国家赋税收入达三分之二。除了两税以外,大部分赋税收入税额都是以货币交纳。即使就两税而言,当中也有三分之一税额以货币交纳,这意味着北宋财政结构在熙宁十年时已经高度货币化。
——李华瑞《宋代的财经政策与社会经济》《中国社会科学》2022年第7期
宋承唐制,征收两税。通过北宋赋税结构统计表上的数据,可以看出从公元997年到公元1077年,两税的收入虽略有下降,但总体平稳。其他税收比重大幅增加。到1077年已近7成。通过材料,可知,在其他税收中占据大部分的是商业税。而且除两税以外,大部分赋税都是以货币缴纳。两税中,也有1/3的税额以货币缴纳,这意味着北宋财政结构在熙宁10年时已经高度货币化了。可见两税法的实施有力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徭役方面。宋朝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因为徭役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