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教师
班级
教学日期
课题名称
6.2简单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
课型
新授课
课程标准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要求掌握演绎推理的方法;评析常见的推理错误。
教材分析
本框是第二单元第6课第2框,主要要求学生掌握性质判断换质推理、换位推理、三段论推理,从而提高思维能力,培养科学精神,在此之前学生已经学习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判断的概念、特征及种类,尤其是学习了“正确运用简单判断”的相关内容,为本框的学习奠定了基础。同时,本框又为后面复合判断的演绎推理及归纳、类比推理,提供了思维训练,有助于学生把握逻辑规则,纠正逻辑错误。因此本框的内容在整个教材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学情分析
概念、判断和推理具有内在联系,第四课有关“概念”内容的学习、第五课有关“判断”内容的学习,为学习本课简单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奠定了知识和思维方法基础;学生在语文学科学习过程中初步接触了换质、换位推理的相关内容,在生活中接触到一些关于三段论推理的内容,但缺乏系统性,更没有从逻辑规则的角度去思考,这是教学需要关注和提升的地方。
教学目标
政治认同
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公共参与意识和政治认同。
科学精神
正确理解推理的含义、种类、结构。
公共参与
正确进行换质换位推理,练熟三段论,合理进行演绎推理
教学重点
掌握三段论推理方法
教学难点
把握换位推理
教学策略
知识整合、合作探究法、自主学习法
教学用具
多媒体课件、视频、图片、文本
板书设计
教学程序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备注
一、梳理框架
展示本节课的知识框架
预习新课
学生自主思维,对本框知识有个整体认知。
二、逐个击破
三、背诵识记
四、习题练习
通过课本研究与分享,谈谈对性质判断变形法的认识
通过课本探究与分享了解三段论规则相关知识
设置有针对性的、新颖的练习题,指导学生练习。
学生在学习目标的指引下,通过预习,了解本节课的知识体系。
(一)性质判断变形法的直接推理
性质判断变形法的直接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重要形式之一,有着较广泛的运用。变形法推理一般是指性质判断的换质法、换位法和换质位法。
1.换质法
在说话或写文章时,为了使表达更加适当和灵活,我们常常要根据上下文的具体情况,对一些性质判断的形式结构进行变换,如将肯定判断形式转化为否定判断形式,或者将否定判断形式转化为肯定判断形式,这就要运用性质判断换质法。
换质法,就是通过改变前提判断中的“质”(联项),从而得到一个新判断的推理形式。直言换质推理的所谓“换质”,主要将前提的质否定后作为结论的质,但是直言换质推理又不能仅仅停留在换质上,还得换谓项,如果对一个直言判断仅仅换质而不换谓项,是不能有效推出结论的。比如,将“所有S都是P”直接换成“所有S都不是P”,根据全称肯定判断和全称否定判断之间的反对关系,当“所有S都是P”真时“所有S都不是P”必然假。所以,从“所有S都是P”不能推出“所有S都不是P”。同理,从“所有S都不是P”不能推出“所有S都是P”,从“有S是P”不能推出“有S不是P”,从“有S不是P”不能推出“有S是P”。
因此,换质法应遵循两条规则:
(1)改变前提判断中的质,主项和谓项位置不变。
(2)结论中的谓项换成与前提判断中谓项矛盾的概念。
根据上述规则,假设主项是S,谓项是P,那么“所有S是P”与“所有S不是非P”、“所有S不是P”与“所有S是非P”、“有些S是P”与“有些S不是非P”、“有些S不是P”与“有些S是非P”都可以相互推出,它们的前提和结论就是等价的,即直言换质推理的有效式(其中的符号“=”表示“等价推出”):所有S是P=所有S不是非P;所有S不是P=所有S是非P;有些S是P=有些S不是非P;有些S不是P=有些S是非P。从这些有效式可以看出,直言换质推理的实质是对联项和谓项进行双重否定,即否定联项的同时否定谓项。
2.换位法
为了从不同方面加深对事物的认识,我们有时需要将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进行互换。这就要运用性质判断换位法。
换位法是通过互换主谓项的位置,从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形式。换位法必须遵循的规则有:
(1)交换主谓项位置,联项不变;(2)前提中不周延的项,结论中不得周延。
根据上述规则,可以得出换位推理的有效式。
第一种有效式,所有S都是P上有P是S(其中的符号“卜”表示“推出”)。根据上述推理规则,如果将“所有S都是P”进行换位推理,那么,结论的主项是P,谓项是S。根据上述推理规则,结论也必须是肯定判断。如此,结论应该是一个形如“···P是S”的性质判断。根据上述推理规则,前提“所有S都是P”中没有被断定全部外延的“P”在结论“···P是S”中也不能被断定全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