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单击输入您的封面副标题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赋税和徭役的合称。赋税指历代统治阶级用强制方法向人民征收的实物、银钱等;徭役即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役,包括军役、力役、杂役等。
税:户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田赋:也叫田租,历代封建政府以田亩为征收依据土地税;
丁税:也叫人头税,历代封建政府征收的以人丁为依据的
人头税。其它杂税
役:以丁男为主的徭役和兵役(军役、力役、杂役)等。
2
时 期 赋役制度
秦 朝
汉 朝
隋 朝
唐 朝
宋 朝
元 朝
明 朝
清 朝
田赋、口赋、徭役 (口赋即人头税极重)
田赋、人头税、徭役、财产税 (口赋即人头税极重);
汉初“休养生息”田赋十五税一
废除前朝苛捐杂税 实行租调役
承隋制,实行租庸调;庸是指可以绢或布代役;
但由于土地兼并严重于780年实行两税法
承唐制,附加税复杂多变;
北宋中期王安石变法实行 方田均税法、募役法
租庸调、两税法(北:丁税、地税;南:夏税、秋粮)、科差
明后期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役合并,折银征收
康熙帝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摊丁入亩---人口激增
1、先秦时期的赋役制度
西周分封制和井田制下的贡赋制度——诸侯:缴纳贡赋;为王室服役
实行劳役地租,役重于赋
春秋战国时期——管仲“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
鲁国“初税亩”无论公私田,按亩数实数收税
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促进了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是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4
2、秦汉时期的赋役制度:田赋、口赋、徭役
( 人头税、徭役高于田赋)
田赋:秦:“收泰半之赋”要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税率非常高。
汉:“休养生息”吸取秦亡教训,降低税率。
人头税:秦:人口税重(云梦睡虎地有“口赋”或“户赋”记载)
汉:不分男女,分为口赋、算赋; 征收财产税:如车船税、
算缗钱、税民资等。
徭役::秦汉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
更卒:本郡或者本县服务一个月
正卒:郡国和京城服务两年
戍卒:边塞屯戍服务一年
5
3、隋唐时期的赋役制度( 租庸调——两税法)
租: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
调:户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代替。
庸:纳绢代役。
服徭役期间,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租(庸)调制:北魏开始隋沿用,唐发展为租庸调制;
隋:租调制,以人丁为征收标准
唐前期:租庸调制,以庸(绢布)代(徭)役,
推行基础是均田制,人丁 (不分男女,年龄区别)
租调制——租庸调制,标志着劳役地租——实物地租,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这种制度保障了政府财政收入;以庸代役保证农民生产时间,促进农业发展和隋唐的强盛。
6
两税法:唐中期:按田亩征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征收标
准以土地资本为主。这是我国封建税制的重大变化,表明封建国
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唐中期实行两税法是因为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为了增加收入,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这样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但农民负担依然较重
7
4、宋元时期的赋役制度( 承袭唐制,附加税复杂多变)
宋:募役法:原来必须轮流充役的农民可以选择以交钱代替服徭由官府出钱雇人充役。解放劳动力,促进农业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方田均税法: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清丈土地,按土地肥瘠确定等级,登记注册。均税就是以方田结果为依据,均定税额,以防止豪强隐漏田税,
增加政府田赋收入。
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经常超过正税数倍。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还常派发各种徭役。(为了减轻百姓负担增加政府收入,王安石实行变法)
意义:这以土地财产为征收标准,一定程度减轻农民负担保证政府财政收入
8
元: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征收混乱。
北方:征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