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第三课第一课时
公民基本权利
1.通过分析情境,知道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准确说出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具体内容。。
2.懂得运用所学知识分辨实际生活中的侵权行为,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通过小组合作学习,了解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的基本内容,增强权利意识,感受宪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学习目标
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
3
政治权利
和自由
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思考: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代表选民的心声
万事民为先
维护人民利益
关心选民疾苦
办实事、办好事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条件
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 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意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重要性、作用)
以下哪些人能够享受我国宪法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说明理由。
以上行为是否可取?
但是,如果随意行使其权利,不仅会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利的人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内容
意义
政治自由: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
表达自己的意愿。(重要性、作用)
二、政治自由
1.武汉红十字会的不合理工作被网友质疑,说明了什么?
2.网友在行使监督权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内容
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要求
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必要时出示证据和各种证明材料。
意义
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监督权
二、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的含义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
住宅
通信自由和
通信秘密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2.人身自由的地位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非法拘禁
3.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宪法规定:
①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②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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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思考:迫使他人向狗道歉,侵犯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对此宪法有何规定?
(1)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宪法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保护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必要性。
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3)人格尊严包括的内容: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名誉权 内容:名誉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
侵权表现:公然谩骂、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道听途说,添油加醋,捏造事实中伤、诋毁、诬告他人等,属于诽谤行为。
荣誉权 内容:荣誉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
侵权表现:①非法剥夺公民已经获得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或奖章;②挖苦、讽刺和打击荣誉获得者③拒发、扣发荣誉人应得的物质奖励
肖像权 内容:包括一个人的照片、画像、雕塑、录像等。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报酬权。
侵权表现: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二是恶意使用公民肖像,如恶意诋毁、玷污、丑化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偷拍他人照片等
姓名权 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曾用名等
侵权表现: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等
隐私权 内容:身高、体重、身体缺陷、健康状况、家庭地址、通信秘密、个人住宅,行李、书包等,都属于个人隐私
侵权表现:擅自侵入公民住宅或非法监听、监视、搜查等,侵扰他人的私生活,打听、公开、传播他人的隐私,偷看他人的日记、信件、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家长或老师偷看未成年人信件或日记等
5.住宅不受侵犯
(1)住宅不受侵犯的原因
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2)住宅不受侵犯的宪法规定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郭某伙同李某、任某、张某强行到段某的表姐赵某家中找段某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