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二轮复习《法律与生活》主观题专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李某与张某是隔壁邻居。一年前,张某重新装修时将自家分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并在公共走道上安装了一个水池,李某认为张某的上述行为占用了公共区域,影响其通行,要求张某整改分户门的开启方向并拆除公共走道上的水池;张某则认为,有权在自家门口安装水池和决定门的开启方向,小区其他业主也都是这样改建的,他们安装得好好的,也没人叫他们整改,所以自己的改建行为合理合法。二人协商无效后,李某将张某告上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将其分户门整改为向内开启并折除公共走道上的水池。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本案的法律依据。
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市民甲从餐馆买了一份脆皮鸡,打包回去与乙一起享用,食用后不久两人均出现了急性肠胃炎,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与吃的鸡肉变质有关。甲、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诉讼,认为餐馆给消费者提供的餐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餐馆经营人丙辩解,甲、乙没有证据证明餐馆的脆皮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馆和乙之间也没有合同关系,不存在违约,因此不应当对甲、乙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件经媒体曝光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馆突击检查,发现了不少安全隐患和其他问题,经办人员随即对餐馆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乙的诉讼请求及丙的辩解分别进行评析。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邹某是M村村民,在该村有一处宅基地(注:该宅基地没有附属物)。2003年,邹某与黄某(本村村民)签订合同,约定邹某将该宅基地使用权以16000元的价格卖给黄某,不得反悔。合同签订后,黄某将16000元支付给邹某,并自己出资在该宅基地上建房屋进行居住。2022年,该村村委因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将黄某居住的房屋拆迁,另择土地还建住房,黄某依据自己被拆迁房屋的面积选购了两套住房,并补交款项30万元。得知此事后,邹某认为自己之前与黄某签订的合同无效,黄某之所以能还建两套住房,是因为购买了自己的宅基地,并要求黄某给自己一套住房。
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同村)转让,并征得村集体组织同意。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邹某的观点。
4.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缘起】
某地原有一家造纸厂,后又引进一家化肥厂。引进化肥厂后,附近果园开始连年歉收,果农怀疑是化肥厂偷偷排污造成水体污染导致的,于是果农代表甲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果园的歉收系该公司污染所致,请求赔偿。
【过程】
法庭上,果农们提交的证据显示,化肥厂和果园中间的河段水体发黑,有大量的漂浮物和死鱼,对此化肥厂代表乙称:“水体发黑是事实,但是你们的证据并未表明污染系我厂所为,所以我们不应该赔偿”。果农代表甲反击称:“我们是环境污染的受害方,提交证据应该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一审法院认为,化肥厂并未能够在法庭上出示证据表明其排污数据合格,也未能证明果园歉收与污染无关,判决化肥厂赔偿果农们的经济损失。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舆论】此事经过当地媒体的报道,引起了省域范围内的关注。网友丁留言评论说:“污染不是造纸厂造成的,就是化肥厂造成的。现在判决化肥厂败诉,说明造纸厂没有造成污染”。高中生小明对丁的评论有所质疑,但又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结合材料,根据《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甲乙的观点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
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旅行社利用视频直播的方式,在直播间售卖了一款单价299元的旅游卡,声称是“6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