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虚词汇总
第一部分
(一)之
1.用作代词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例: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义,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用作助词
a.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例: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b.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例:宋何罪之有?--《公输》
c.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译时可省去。
例: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
d.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例:顷之 ,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
3. 用作动词
可译为“去、往、到”。
例: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二)于
1.表示对象
译为“对,对于,向”。
例:贫者语于富者曰。--《为学》
2.表示处所
译为“在,从”。
例: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出师表》
3.表示对象
译为“与,跟,同”。
例: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隆中对》
4.表示处所
译为“到”。
例:指通豫南,达于汉阴。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5.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
一般可译为“比”。
例: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鱼我所欲也》
(三)者
1.代词
(1)指人、事、物、时间、地点等
可译为“……的人”、“……的东西”、“……的事情”、“……的原因”等。
例:京中有善口技者。(的人)--《口技》
例:可爱者甚蕃。(的花)--《爱莲说》
(2)在数词后表示几种人、几件事或几样东西。
可译为“个”、“样”、“项”。[来源:学,科,网Z,X,X,K]
例:或异二者之为。--《岳阳楼记》)
(3)用在“今”“昔”等时间词后
可译为“……的时候”。
例: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孙权劝学》)
2.助词
用在判断句或陈述句的主语后,表示停顿,不译。
例:吴广者,阳夏人也。(“者”与“也”配合,表判断,不译)--《陈涉世家》
例: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者”用在陈述句的主语后,表停顿。)--《愚公移山》
(四)因
1.连词,表示顺接上文
可译为“于是”、“就”。
例:安陵君因使唐雎使于秦。--《唐雎不辱使命》
2.介词,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
可分别译为“由于”、“凭借”、“依靠”。
例:高祖因之以成帝业。--《隆中对》
3.介词
可译为“根据”、“依照”。
例:罔不因势象形。--《核舟记》
4.副词
可译为“因此”。
例:因以为号焉。--《五柳先生传》
例:而因以及乎其迹。--《墨池记》
(五)矣
1.句末语气词,表示肯定或判断推测语气
相当于“了”、“啊”。
例: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啊)--《岳阳楼记》
例: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了)--《论语》十则
2.句末语气词,表示感叹语气
相当于“了”。
例:甚矣,汝之不惠!(了)--《愚公移山》
3.语气词,表命令或请求
相当于“了”、“啦”。
例:登轼而望之,曰:“可矣。”--《曹刿论战》
(六)哉
1.表感叹语气
可译为“啊”。
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陈涉世家》
2.表疑问语气
可译为“呢”。
例:禽兽之变诈几何哉!--《狼》
3.表反问语气
可译为“吗”。
例:虽千里不敢易也,岂直五百里哉?--《唐雎不辱使命》
(七)虽
1.表示假设
可译为“即使”。
例:虽千里弗敢易也,岂止五百里哉?--《唐雎不辱使命》
2.表示转折
可译为“虽然”。
例: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送东阳马生序》
(八)苟
1.连词,表假设
可译为“如果”。
例:苟富贵勿相忘。--《陈涉世家》
例:苟慕义强仁--《送董邵南游河北序》
2.副词
可译为“苟且”。
例:苟全性命于乱世。--《出师表》
3.副词,表希望
可译为“且,或许”。
例:苟无饥渴。--《君子于役》
(九)诸
1.兼词,“之于”的合音合义。
例:投诸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2.众。
例:其西南诸峰。--《醉翁亭记》
3. 各位,众位。
第二部分
(一)其
1.第三人称代词
相当于“他”(们)、“她(们)”、“它(们)”。
例:妻跪问其故。--《乐阳子妻》
2.活用为第一人称
相当于“我(的)”、“自己(的)”。
例:并自为其名。--《伤仲永》
3.在句中表示反问语气
相当于“难道”、“怎么”。
例:其真无马邪?--《马说》
4.指示代词
相当于“那”、“这”之类的词。
例: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