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
1.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教学重难点】
1.重点: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难点:西方宗教伦理与教化的作用和社会影响。
【基础知识】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学习聚焦】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英国和法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课前导入: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一)渊源——罗马法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背景:贵族随意解释法律,损害平民的利益
(2)目的:为了缓和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3)标志: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
(4)地位:《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1)背景:版图的扩展,国际交往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发展。
(2)标志:公元212年,罗马帝国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与帝国境内全体自由居民以罗马公民权和一切法定形式的自治。公元3世纪,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不复存在,公民法与万民法的界限消失,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帝国境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3)意义:扩大罗马法的适用范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3.完善:从零散到体系——《罗马民法大全》
(1)背景: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扩大和人口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2)标志: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3)实质:保障和维护罗马奴隶主地位和统治的工具。
(4)制度:①保护人制度→现代各国的律师制度几乎源于罗马;②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体现理性、自由、平等、正义思想。
(5)评价:积极→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维系了罗马帝国的统治,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对近代欧洲各国资产阶级立法(民法)产生了重大影响(是欧洲民法的基础)。
局限→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是维护少数奴隶主利益的工具,属于奴隶制法律体系。
【知识拓展】《十二铜表法》与《罗马民法大全》比较
比较项
《十二铜表法》
《罗马民法大全》
时间
颁布于罗马共和国时期
颁布于东罗马帝国时期
背景
贵族与平民长期斗争
东罗马帝国海上贸易发达,经济发展迅速,国势日盛;之前制定的法律规模庞大,内容庞杂,使用不便
宗旨
主要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主要是为了协调帝国内部各种利益关系
内容
对传统习惯法的记录和整理
大量法律文献的汇编
地位
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联系
后者是对前者的继承与发展
4.罗马法的精神
①自然法理念:理性、自由、平等、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②私法精神: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意识;③理性精神:注重程序,无罪推定;重视对法律条文和案例的解释,法典化倾向。
5.罗马法的评价
(1)维系统治:①为国家权力提供了法律基础,稳定了社会秩序,保护了统治者的政治和经济利益;②对私有财产加以保护,稳定了帝国的经济基础;③罗马法是欧洲历史最早的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为近代西方法律和政治制度提出了基础。
(2)影响后世:①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②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对后世资本主义私有制产生了深远影响;③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④成为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推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力武器。
(二)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1.各种法律
(1)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等级色彩浓厚。
(2)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制定颁布了教会法。教会法不仅适用于教会事务,也可用于许多世俗事务,实际上是披着宗教外衣的封建法律。
(3)罗马法的传播: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4)中世纪法律的特点:①诸法并行,相互渗透;②世俗法与宗教法形成二元格局。
【深化拓展】11—14世纪罗马法复兴运动出现的原因及其意义
(1)复兴原因:①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复兴;②罗马法系统相对完备;③王权挑战教权。
(2)复兴意义:①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层力量的壮大;推动了王权的加强;有利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②改变了教会掌握法律知识的状况,从而为正在成长中的资产阶级追求现实利益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③促进了近代自然法学说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的传播,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