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学习主题:法治教育)
1.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认识民法典对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意义。
1.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地位)
2.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高频考点)
3.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高频考点)
4.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高频考点)
5.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高频考点)
6.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高频考点)
7.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人身自由
诉讼
受教育
考点梳理
第三课 公民权利
考点1:公民基本权利
※1.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35~41)
(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
(2)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4)宪法规定的其他权利: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2.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及其重要性。(P35)
(1)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重要性: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3.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重要性。(P35)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4.监督权的内容及重要性。(P36)
(1)内容:①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②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重要性:有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民积极参与民主监督的意义:实行民主监督,有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防止滥用权力,预防腐败;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参与意识,激发公民的参与热情(见本书P137)。
5.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重要性。(P36)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6.人身自由的含义、内容、地位及重要性。(P37)
(1)含义: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地位: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4)重要性: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7.宪法中关于保护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P37~38)
内容 宪法规定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①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②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情境链接:超市保安私自搜查顾客身体)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公民的人格尊严(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不受侵犯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8.财产权的重要性及宪法规定。(P39)
(1)重要性: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
(2)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2023省卷11A;2019省卷21)
9.劳动权的重要性及宪法规定。(P39)
(1)重要性: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2)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10.物质帮助权的宪法规定及保障举措。(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