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法律与生活
《家和万事兴》
2
《家和万事兴》体现了哪些亲属关系?
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一、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1)内容:
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2)体现:
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如何处理亲属关系:
①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①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虐待子女、不让上学属于违法行为
一、育小职责大
(1)不成立。
(2)原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小飞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
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案例解析:
监护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育小职责大
2月20日,江苏连云港。“熊孩子”玩火点燃杂草,火势迅速蔓延,并导致停放在附近的一辆轿车起火燃烧。辖区消防救援人员赶往现场扑救火灾,但轿车几乎被烧成了一具空壳。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思考: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与协助。小芙母亲拒绝探望的理由不成立。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相关链接2】P43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监护:假如父母死亡,谁来监护?
关于抚养:离婚=无需抚养、教育子女?
【相关链接3】P43 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没有监护能力:
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特别注意】关于抚养的情况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看图思考】你如何看待家长不允许孩子玩手机的现象?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父母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一、育小职责大
【知识拓展】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小军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小军从初二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军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
①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父母有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D
【解析】从“初二”可判断小军为未成年人。“继父让小军从初二退学”表明父母未尽对子女的教育义务。父母有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要让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而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②③正确。题意不是反映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问题,也不是遗弃未成年子女,①④不符合题意。
对漫画认识正确的是( )
A.父亲是在为子女前途着想,因为他知道上学无法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