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下册 人教版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原创新课堂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2课时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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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清单(见《读背手册》本课时内容)
◆难点突破
1.理解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和宪法精神。
(1)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其实质内容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因此,宪法的核心精神或者价值追求,就是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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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解宪法精神,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宪法规定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厘定两者的边界。宪法除了规定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制度,最主要的内容,一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二是国家权力的授予。宪法既是确认公民权利的“宝典”,即“权利宣言”,也是规范国家权力的“规约”,即“权力规范”。宪法在确认公民基本权利、授予国家权力时,也厘定了两者的边界,明确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有限性。宪法的确认使公民获得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定权利,但公民权利的行使要以不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为限度。同样,宪法的授权使国家强制力具有合法性,但也对权力行使的范围和程序作出了明确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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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宪法明确国家权力源自人民、属于人民。国家权力的运行以保障和增进公民权利为目的和终极追求。执行和遵守宪法,就是依据宪法构造和限制国家权力,并运用国家权力增进社会福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第三,宪法通过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保持两者的协调与平衡。一方面,相对于公民的私权利,国家的公权力显然更强大和更权威,更容易导致公权力的行使主体有滥用权力、超越权力、权力腐败等不良倾向。因此,法治社会需要设置有效机制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从而保护公民的私权利。另一方面,公民权利也是有边界的,公民权利的滥用会导致社会失序,最终使权利得不到实现。法治社会同样需要对公民权利进行约束。为此,宪法建立“权利—权力”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保持两者的协调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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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机关与国家机构的区别。
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而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统称或总和。
我国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构分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具体内容将在第六课详细介绍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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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误区
误区一:只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就能解决滥用权力问题。
析:这个观点是错误的。(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2)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3)但是,仅仅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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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时可依据主观意愿随意行使。
析: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随心所欲,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权力,不能按照主观意愿随意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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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下列关于宪法与国家机构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宪法设置国家机构 ②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的职权 ③国家机构职权的行使不受宪法制约 ④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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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国家机关组织系统简表(如图),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是( )
①相互监督的关系 ②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③人大由“一府一委两院”产生 ④“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负责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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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说明( )
①宪法保障公民权利 ②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③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④设置国家机构离不开宪法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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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漫画《举手表决》体现了( )
A.民主集中制原则
B.政务公开原则
C.举手表决通过原则
D.全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