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标要求】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重点: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的争端,汉魏以后礼法结合的重要过程。
难点:法治的产生和成文法的出现,礼制的发展和乡约的变化
时间轴
【基础知识】
1、 先秦时期的德法之争
(1) 背景:
1、西周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目的: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同时提出“敬德保民”的思想。
2、战国之前的法法律: ①夏:《禹刑》;②商:《汤刑》;③周:《九刑》。
④早期:叔向反对子郑国子产“铸刑书”(中国最早成文法)
3. 春秋战国:(1)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君寻找建国新思想。
(2)不同阶级、阶层不同的治国理念争鸣
(二)表现:儒家法家之争
儒家
治国思想
教化思想
理论来源
社会影响
孔子
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主张德治,通过道德教化民众
性本善
①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②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孟子
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法家
治国思想(实践)
治国手段
理论来源
社会影响
韩非
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要赏罚分明。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性本恶
①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②法家思想指导下,秦国富国强兵,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商鞅
①颁行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三)德法之争的表现是儒法之争:实质是国家治理方式之争(二者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稳定社会秩序)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 秦朝:以法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朝廷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 汉魏以后,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思想逐步融入法律,礼法并用(律令儒家化)
(1) 汉朝:①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②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2) 魏晋:①设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②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原则之一,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③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3) 唐朝:
①背景:
A历史:对秦汉法律的传承;
B政治: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发展;维护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需要;
C经济:封建经济的发展 D思想:儒家思想发展,以礼入法;
②阶段:A.中华法系的确立与完备
a标志:《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标志着中华法系的确立与完备。
b影响:①为历代王朝的法律提供蓝本。②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尤其重视“孝”)。
B唐朝提倡礼治
a.礼仪法典:732年颁行的《大唐开元礼》,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b.社会层面: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③影响:A地位:《永徽律疏》作为唐律的代表,是中国现存最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风格和特征,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代表了中国古代立法的最高水平。
B评价:a具有显明的阶级性。 b很多规定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c由于疏议对律文作了权威性的统一解释,给司法审判带来便利。
d《永徽律疏》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其中一些量刑定罪的原则为后世沿用
(如界定刑事责任年龄,区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区分公罪私罪,数罪并罚等)。
e对周边国家的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唐玄宗开元年间编纂的《唐六典》,开律典分野的先河,被后人誉为中国最早的“行政法典”。)
④特点:①立法审慎、内容周详、条目简明、解释准确,刑罚适中。
②以礼制律,礼法合一,德主刑辅。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主张将儒家伦理道德与法律相结合。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2.教化
(1)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从北宋周敦颐开始,到南宋朱熹集大成。
①以程颢、程颐、朱熹为代表的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②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③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2)明朝: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