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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遵循逻辑思维规则 第7课 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 巩固夯实基础知识 配合三年高考真题使用效果更佳
选必3《逻辑与思维》一轮复习导学案 第二单元 遵循逻辑思维规则 背诵/释疑 → 做题/探究 → 讲解/巩固
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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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 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
第1框 归纳推理及其方法
〓〖复习目标·领航〗〓
课标要求
考点要求
核心素养
学会归纳推理,评析常见的推理错误。
1.归纳推理的含义和种类。
2.归纳推理的方法。
理解掌握归纳推理的含义、分类和方法。
〓【本框体系·概览】〓
〓【课本复盘·强基】〓
(一)归纳推理的含义
1.归纳推理的含义
以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为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这种推理形式叫作归纳推理。
2.归纳推理的种类
如果归纳推理的前提不涉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而只涉及其部分对象,这样的推理就叫作不完全归纳推理。如果其前提遍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这样的推理就叫作完全归纳推理。
(1)完全归纳推理的特征和局限性 ★
完全归纳推理对某类认识对象中每个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都进行了考察,从而推出该类全部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这种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保真关系,是必然性推理。
(2)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特征和意义 ★
凭借思维的能动性,人们不对认识对象中的全部情况逐一进行考察,只考察其中的部分情况,往往也能得出一般性结论。这就需要运用不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认识对象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全部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当面对重复出现某种属性的几个有限事例时,既不注意增加考察事例数量,又不注意考察有可能出现反例的场合,更不顾及重复出现某种属性的对象或场合的多样性,仅仅简单地根据几个事例就概括出关于某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并把这样的结论看作是完全可靠的,这在逻辑上是犯了“轻率概括”的错误。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都是不完全归纳推理。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是根据事物情况多次重复,并且没有遇到相反的情况,由部分情况得出一般性结论。一旦发现相反情况,这种推理的结论就会被推翻。科学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部分对象与某种属性之间的因果联系,推出某类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因为它分析了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比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结论的可靠性要高。
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或然性推理。我们可以通过考察更多的认识对象、分析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法,提高这种推理的可靠程度。
(二)归纳推理的方法
1.完全归纳推理结论真实可靠的必备条件 ★
要保证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真实可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断定个别对象情况的每个前提都是真实的;第二,所涉及的认识对象,一个都不能遗漏。
2.提高不完全归纳推理结论可靠程度的方法:探求因果联系 ★
提高不完全归纳推理结论的可靠程度,需要在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之间寻找因果联系。
因果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一种现象的产生或消失,必定有它的原因。因果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联系。人们常用的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有求同法、求异法、共变法等。
为了提高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可靠程度,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考察和列举的对象越多,推理的可靠程度越高。因为考察的对象越多,遗漏反例的可能性越小。
第二,考察的范围越广,推理的可靠程度越高。因为考察的范围越广,遗漏反例的可能性就越小。
第三,尽可能分析出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的因果关系。
3.探求因素联系的方法(不完全归纳推理的方法) ★
(1)求同法。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出现在多个场合中,而在这些场合中只有一个有关因素A是共同的,那么,这个共同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
(2)求异法。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在第一场合出现,在第二场合不出现,而在这两个场合之间只有一点不同,即第一场合有某一因素A,第二场合没有这个因素A,其他有关因素都是相同的,那么,这个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
(3)共变法。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在发生某种程度变化的各个场合中,只有一个因素A有量的变化,而其他因素都不变,那么,这唯一发生变化的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
在培根总结的求同、求异和共变的“三表法”基础上,穆勒增加了“求同求异并用法”和“剩余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如果在某一现象出现的几个场合中,只有一个共同的情况,在这一现象不出现的另外几个场合中都没有这个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就是这个现象出现的原因。剩余法:我们考察某一复杂现象产生的原因,如果已知它的原因在某个特定范围内,又知道这个原因只是部分原因,那么,其他原因可能就是这一复杂现象产生的剩余原因。
〓【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