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国传统政治和儒家礼法体系中只有“子民”“臣民”,而无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权利意识逐步觉醒,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其发展进步态势是有目共睹的。
那么,我们究竟拥有哪些公民权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公民基本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
公民基本
权利
人身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其他权利
教学目标
政治权利和自由 p33
1.含义:
2.内容:
3.意义: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有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02
政治
自由
0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03
监督权
教学目标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p33
①具备的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中国公民
②地位与作用
地位与作用:是公民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
教学目标
政治自由 p33
①内容包括
②作用
作用:
有助于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示威
言论
出版
集会
结社
游行
政治自由
教学目标
监督权
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请同学们小组讨论完成P34——P36课本,4分钟思考解决下列问题:
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有何重要性?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
我国宪法是如何规定住宅不受侵犯的?
我国宪法是如何规定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
人身自由
“辱母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于某在母亲苏某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被刺中的杜某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无期徒刑。
2017年6月23日上午9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某故意伤害一案。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5年。法院认定其刺死1人行为系防卫过当。相比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无期徒刑,二审虽然同样定为故意伤害罪,却依法按照各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书中有一句说得好:于某及其母亲某苏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于某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容许的限度,依法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于某及其母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宪法是如何规定的?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住宅的含义: 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住宅不受侵犯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刘某在主任办公室的办公桌上发现一封信件,便私自将信拆开,看后又将该信传给在场的其他同事看。之后,在办公室门口用打火机烧毁了信件。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刘某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2)请结合自身经历,列举类似的行为。
思考问题
因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他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阅读材料,讨论交流:
从小雨一家人的生活中,可以看出他们享有公民的哪些基本权利?
小活动
幸福的一家
小雨的妈妈是医生,爸爸是作家,他们的工作收入在当地属于中等水平。爷爷奶奶每月都能领到养老金。爸爸每年都将自己稿酬的一部分捐赠给希望工程。早餐后,小雨去上学,爸爸妈妈去上班,爷爷奶奶相伴去公园散步。这是他们平凡而又幸福的一天。
小雨上学,体现她有受教育权。小雨的爸爸每年都将自己稿酬的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