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九年级(下)
18.鱼我所欲也(课标篇目) 《孟子》
原文呈现 参考译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憎恨的,但我所憎恨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
第1层:从人的欲望谈起,用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的方法,引出本文的中心论点——舍生取义。第2层:运用道理论证、正反论证对论点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和论证。 假如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什么(手段)不用呢?如果人们所憎恨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第3层:表明作者“性善论”观点的普适性。 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憎恨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一碗饭,一碗粥,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踩踏过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第1层:讲述不食嗟来之食的故事,举例论证舍生取义的观点。第2层:发出“万钟于我何加焉”的豪言壮语。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我吗?先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
第3层:推测“不辩礼义”而受“万钟”的人的三种心理,感慨他们丧失了“羞恶之心”。 先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作丧失了人的羞恶之心。
◎文章主旨 本文运用比喻、类比、对比和举例等多种论证方法,论述了应如何对待生与死、义与利的问题,通过生与死的对比,强调了义的重要性,论证了“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强调了“舍生取义”是人皆有之的“本心”。
◎论证思路 本文先以“鱼”和“熊掌”为喻,阐述了“生”与“义”的关系,提出了“舍生取义”的观点,并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然后以“嗟来之食”和“万钟之禄”为例进行阐述,最后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论证方法 1.比喻论证,以“鱼”与“熊掌”设喻,论证了“生”与“义”不可兼得,要舍生而取义;2.对比论证,从“生”与“死”正反两方面对比论证,具体阐述了为什么要“舍生取义”;3.举例论证,通过列举行人、乞丐和见利忘义之人的例子,论证人应该保有“本心”。
◎核心素养 “舍生”已不限于舍弃生命,也包括与生命同等重要的个人利益;“取义”也不限于正义,而是包括正义在内的一切公平正义。时代呼唤这种精神,只有这种精神在每个人心中牢牢地扎根,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我们的民族才能崛起。
一、知识积累
1.课下注释重点字词(含☆为课后习题字词)
(1)故不为苟得也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2)死亦我所恶 恶:讨厌,憎恨
(3)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祸患,灾难 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