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1框 家和万事兴
掌握父母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明确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学习家和万事兴的知识,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
识记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学习目标
2
家庭与婚姻
家庭的含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基于婚姻、血缘等关系,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的单位。
婚姻的含义:
婚姻是由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
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
亲子关系
其他近亲属关系
祖孙关系
兄弟姐妹关系
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
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
父母与人工生育的子女的关系
育小职责大
01
——幼有所育
(1)内容: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2)体现: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如何处理亲属关系: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一)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父母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
2020年2月至5月,童童与生母刘某彦及其男友陈某威生活在一起,其间,童童多次被二人虐待。2020年5月22日,童童因全身多处烧烫伤、手臂骨折被送到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并被医院下发病危通知书。
被告人陈某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被告人刘某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陈某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佟某某人民币202767.35元。
儿童被虐,可以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权吗?
根据民法典第36条规定,如果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具体的监护侵害行为包括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
综上,如果法院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报警出警记录、孩子的医疗记录、伤情鉴定、心理评估报告等证据认定童童生母存在虐待、暴力伤害行为,且对孩子身心造成严重损害,其监护人资格应该会被撤销。
倘若童童生母最终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其父亲作为唯一的法定监护人,自然应当承担起监护职责。但这并不意味着童童生母不需要对孩子负担任何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37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也就是说,即使其生母经法院判决被撤销监护资格,其支付孩子抚养费用的义务并不因此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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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2)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 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 尚在校就读的;
③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