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2024年2月
7.1 立足职场有法宝
第三单元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致敬最美劳动者
作为劳动者,我们要了解与职场有关的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合生活体验与观察,谈谈你对劳动和劳动者的理解
警惕职场陷阱,劳动合同如何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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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职场人生,劳动权益谁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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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劳动者何以维权?
活动一:步入职场人生,劳动权益谁守护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①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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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障
活动一:步入职场人生,劳动权益谁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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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障
南京:通过优先落户、租金补贴、就业扶持、创业扶持等优惠措施吸引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南京还为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丰富的文化、教育和医疗资源,为人才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
各地政府出台人才新政为企业引才“摇旗呐喊”
活动一:步入职场人生,劳动权益谁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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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基础
核心
劳动法律体系
辅助
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外,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
活动一:步入职场人生,劳动权益谁守护
(1)调整对象:劳动法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民事关系
涉及主体
(2)基本原则:①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② 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③ 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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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3)意义:①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②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1)含义: 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2)要求: 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知识拓展
劳动关系VS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用工主体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并依法拥有招收、使用劳动者的法律权利。此外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不是平等主体关系,不适用于民法调整),即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劳务关系则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达成的协议,双方地位平等,不具有人身隶属关系,且双方的法律关系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且二者关系往往呈“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劳动关系:属于管理关系,具有从属性,主体不平等。
劳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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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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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2.作用:劳动者维权有据,保护…………合法权益,……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形式:书面
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P63一段
◎合法:主体、形式和内容
◎公平:内容公平、合理
◎平等自愿: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制
◎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诚实信用:适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活动一:步入职场人生,劳动权益谁守护
5.条款/内容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
应该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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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必备条款: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可备条款:必备条款外可以规定的条款
P63相关链接
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培训,
保守秘密,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等。
【注意】
欠缺法定必备条款并不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而是部分内容未形成合意,属于应改正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必备条款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对缔约过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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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的效力: (背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适用);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