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时梯级训练(10) 薪火相传有继承
[对应学生用书P155]
1.2022年2月22日,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媒体专委会和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联合发布了《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共同倡议》。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化社会治理难题。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的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但不能不分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④遗嘱人所立遗嘱前后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D 解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错误。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③正确。遗嘱人所立遗嘱前后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正确。
2.(2023·淄博高二期中)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的儿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长大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寂寞,私下收养孤儿小光,视同己出,未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
①小明 ②小亮 ③甲 ④小光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解析:甲与丙结婚时,小明已成年,与丙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小明不能以继子女的身份参与继承,①排除。被继承人死亡,其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例中,丙的儿子小亮、丙的丈夫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②③正确。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甲与丙收养孤儿小光,但并未办理收养手续,因此小光不能以养子女的身份参与继承,④排除。
3.(2023·济宁高二期中)小丽是独生女,其父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2022年9月,小丽的父母遭遇车祸去世。2022年11月,小丽想到房管局将这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丽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故小丽可以顺利过户该房子
②如果小丽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仍健在,则小丽需要与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就房产过户问题进行协商
③若小丽的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均已口头表示放弃继承该房子,则小丽可以顺利过户这套房子
④如果父母生前留下遗嘱指定该房子由小丽继承,小丽可以顺利过户该房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小丽是独生女,其父母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小丽、小丽的祖父母、小丽的外祖父母。如果小丽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仍健在,小丽若想将这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则必须与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②正确。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因此,如果父母生前留下遗嘱指定该房子由小丽继承,小丽可以顺利过户该房子,④正确。小丽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故小丽需要与共同继承人就房产过户问题进行协商后才可以过户该房子,①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③错误。
4.梁某已八十多岁,其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某的哥哥、姐姐、侄子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些人中适合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的是( )
①哥哥 ②姐姐 ③侄子 ④干儿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侄子、干儿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其侄子和干儿子适合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①②排除,③④符合题意。
5.袁某有两个儿子,早年因家庭困顿,便将小儿子送给赵某夫妻收养,赵某夫妇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将其改名为赵甲。25年后袁某年迈多病,其大儿子在国外一家大型企业工作,并定居该国,很少回国。赵甲便将袁某接到家中照顾,4年后袁某去世,生前立下自书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小儿子,大儿子对此不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遗嘱有效,赵甲获得袁某全部财产属于袁某的遗赠
②该遗嘱无效,大儿子应是袁某全部财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
③作为袁某的亲生儿子,赵甲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
④袁某的遗嘱可以不用为大儿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C 解析:袁某生前立下自书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赵甲,该遗嘱有效;赵甲小时候被赵某夫妇收养,且已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不再是袁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其获得袁某全部财产属于袁某的遗赠而非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