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课标要求
素养目标
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1.政治认同:认同合理有效解决纠纷的方式,贯彻依法治国
2.科学精神:了解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了解调解、仲裁的主要特点和程序
3.法治意识:树立以和为贵的法治观,增强依法解决纠纷的意识
4.公共参与:通过学习,在生活中提高合理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
[对应学生用书P92]
知识点一
以和为贵选调解
1.调解解决纠纷
(1)原因:我国传统文化倡导“和为贵”,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2)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分类
类型
调解机构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2.人民调解
(1)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原则: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3)效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知识点二
便捷经济选仲裁
1.含义: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2.商事仲裁
(1)含义: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2)前提: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3)特点: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更加便捷、经济。
(4)要求: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5)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拓展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工作。
◆特别提醒
(1)人民调解不同于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在其他人的调解下达成和解,仍然属于自行和解;只有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才属于人民调解。
(2)人民调解不同于诉讼调解。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的,是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的,通过诉讼调解达成协议就终止了诉讼程序;而人民调解是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特别提醒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均不能仲裁。
◆特别提醒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若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而不能直接上诉)。
1.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行政性组织。
我的思考辨析:( ×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2.调解是由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的。
我的思考辨析:( × )调解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它们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
3.人民调解就是当“和事佬”“和稀泥”。
我的思考辨析:( ×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那种认为调解就是当“和事佬”“和稀泥”的想法是错误的。
4.相比诉讼,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既便捷又免费。
我的思考辨析:( × )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一般不公开审理,便捷、经济,但不是免费的。
5.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的思考辨析:( × )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应学生用书P93]
议题一 全面认识调解制度
材料一 某化工厂长期排放废水,污染了农户甲、乙、丙、丁的农田,使四户农民所种庄稼分别减产40%、50%、60%和65%。经诉前协商未果,四位农民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审判员的主持下通过调解,化工厂同甲、乙、丙三户达成赔偿协议。当人民法院向农民丁送达调解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