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1.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具体为多久?
3.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4. 特殊侵权责任(什么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什么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什么意义?
预习提纲
第一目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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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一万余元。
思考:
(1)案例中法律维护了小杰的哪些民事权利?
(2)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3)由于当时疏忽,三年后小杰和家人才向法院起诉索赔,法院会支持其权利主张吗?
探究与分享
1、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一、侵权责任
注意:
(1)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2)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案例中法律保护了小杰的人身权;行为人是小壮和他俩所在的学校。
≠违约责任
2、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3)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4)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P33相关链接)
案例中的小壮的父母和学校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应该是什么?
赔偿损失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可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知识拓展: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7
(1)含义: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2)目的:
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知识拓展:惩罚性赔偿
郭某向某经营部购买某品牌白酒2件12瓶,并支付货款11160元。后经鉴定某经营部销售的某品牌白酒为假冒商品,法院判决某经营部退还郭某货款22097元并支付郭某赔偿金220970元。
案例分析:
3、诉讼时效
(1)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起算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思考:由于当时疏忽,三年后小杰和家人才想起向法院起诉索赔,法院会支持其权利主张吗?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第二目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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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学的初中生小涛和小杰在课间休息期间因琐事发生争吵,在打斗过程中,小涛故意踢中小杰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住院治疗。小杰的父母对小涛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10万元。
思考:
(1)小涛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2)二人所在的学校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探究与分享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思考:小涛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知识拓展:故意与过失
含义 表现
故意 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