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Work report/plan/reporting on activities New Year
高考专题复习——法律与教化
中国风
1
【课程标准】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防范与惩处
着眼于教育与引导
硬
软
中华法系的特点:礼法结合
2.春秋战国时期
◎子产作刑书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法治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思考: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什么?
子产“铸刑书”引发了辩论,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背景: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寻求治国新思想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
1.夏商西周时期
夏朝
商朝
西周
《禹刑》
《汤刑》
《九刑》
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材料二: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习惯法
材料一: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礼记·曲礼上》
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
法治思想的渊源
代表人物
1
人性
2
治国
3
德治与法治之争
儒家与法家之争
儒家
法家
2.春秋战国时期
代表人物
1
人性
2
治国
3
孔子 孟子
商鞅、韩非
人性本善
人性本恶
为政以德、节用爱人
实行仁政、民贵君轻
实行法治、赏罚分明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VS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5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在法家思想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灭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儒家
法家
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看来,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法家思想更适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
VS
结合所学,思考:谁的主张会被接纳?为什么?
有积极意义
符合时代需要
秦 朝
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二、礼法结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
汉 朝
沿袭秦律,
制《九章律》
秦汉:律令并行
2.魏晋时期
律令儒家化
【名词解释】律令儒家化:
指的是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及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魏晋时期
律令儒家化
案件回放:“误伤己父”“血亲复仇”“醉酒杀人”——不同案件,相同判决
“误伤己父”案
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
按照法律断案: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杀伤父母……枭其首市。”
实际断案:甲不当坐。
理由:
董仲舒断,臣愚以父子至亲也……扶杖而救之,非所以逅父也。《春秋》之义,……君子原心,赦而不诛。
——摘编自《太平御览》卷640
西汉
以经释律
“血亲复仇”案
谦之年数岁,所生母亡,昭之(父)假葬田侧,为族人朱幼方(伯)燎火所焚。同产姊密语之,谦之虽小,便哀戚如持丧……永明中,手刃杀幼方,诣狱自系。
按照法律断案:
《晋律》“准五服以制罪。”
实际断案:世祖嘉其义,虑相复报,乃遣谦之随曹虎西行。
理由:
杀一罪人,未足弘宪;活一孝子,实广风德。
——摘编自《晋书》卷55
“醉酒杀人”案
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
按照法律断案:
《唐律疏议.捕亡》“杀人者,斩。”
实际断案:诏许免死配流。
理由:
上官兴以其首罪免父,有兴孝义。
——摘编自《太平御览》卷640
魏晋
引经入律
隋唐
礼法合一
春秋战国
秦朝
清朝
汉朝
魏晋
唐朝
宋朝
元朝
明朝
德治与法治之争
律令儒家化趋势不断加强
以经释律
引经入律
礼法合一
最早成文法
“铸刑书”
秦律
《九章律》《二年律令》
《唐律疏议》
制定法律以唐律为蓝本
司法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
沿袭明律
中华法系
甲
中华法系是以中国古代儒家伦理为基础的,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中华法系是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并列的五大法系之一。
源远流长
礼法融合
独立性发展
世界性身份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