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 家庭与婚姻—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单元检测卷(B卷)
考试时间:90分钟 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李某退休后进城与儿子一起居住,期间他立一份遗嘱,决定在其去世后,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由儿子继承,并就该遗嘱做了公证。后来因儿媳妇不孝顺,李某搬回老家并请了保姆袁某照顾自己生活,一年后,李某认为袁某尽心尽力照顾自己,又自书了一份遗嘱,遗嘱明确在其去世后,该房产归袁某所有,全部存款归儿子和已出嫁的女儿平分。李某去世后,其儿子与保姆袁某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李某女儿能继承其部分存款
②李某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③根据李某生前遗嘱,袁某可以获得李某的该套房产的继承权
④公证遗嘱法律效力优于自书遗嘱,全部存款和房产当由儿子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2.杨某为聋哑人,生活不能自理,无配偶、无子女,其父母与唯一的姐姐先于其去世。顾某芳等三人尽心照料杨某饮食起居,杨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负责处理住院费用。2021年1月杨某在医院死亡,顾某芳等三人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后顾某芳等三人向法院申请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理后,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作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杨某房屋等遗产适当分给三人。法院做出该判决的原因( )
①顾某芳等三人对于杨某进行了事实上的扶养
②顾某芳等三人依法享有对杨某遗产的继承权
③有利于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善良风俗
④有利于彰显法律监督机关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李某夫妇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李某名下,大儿子成年后一直与李某夫妇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小儿子成年后很少探望和照顾李某夫妇,李某老伴去世后,想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此房产留给大儿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儿子不与老人住在一起,不需履行赡养李某夫妇的义务
②该房产虽登记在李某名下,但不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
③李某可以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大儿子
④大儿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在继承房产时多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下列关于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对等的权利
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③对于非婚生子女,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④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对子女既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义务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5.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关于遗嘱,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B.如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C.公证遗嘱和其他遗嘱效力一样,证明力量强
D.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法律上称之为遗嘱
6.下列遗嘱形式中,不需要见证人见证的是( )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录音遗嘱 D.口头遗嘱
7.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我国民法典规定,财产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B.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是:法定继承在先,遗嘱继承在后
C.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D.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六种人,并将其划分为两个继承顺序
8.一个老人和他再婚的老伴共同生活了9年,老伴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2023年5月老人因意外去世,在去世前,他立下一份遗嘱,将其财产、抚恤金和丧葬费全部留给了儿子,把与之共同生活9年的老伴排除在外。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尊重个人的意愿,老人有权将其财产指定儿子全部继承
②老人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③抚恤金、丧葬费不属于老人遗产,不能通过遗嘱方式进行处分
④老人通过立遗嘱的形式把财产留给儿子,属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对此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
①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
②同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及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可以结婚
③我国民法采用世代亲等计算法,直系血亲从自己算起
④自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三代直系血亲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当前,我国许多地方还存在男女双方结婚之前进行先期约定的习俗或做法,即婚约。下列关于婚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律对婚约不予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