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课 把握逻辑要义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掌握逻辑的不同用法,区分狭义逻辑学和广义逻辑学。掌握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区分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科学精神: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剖析常见逻辑错误的实质,提升思维水平,培养科学精神。
公共参与:自觉遵循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让思维合乎逻辑。
1.“逻辑”的不同用法
(1)“逻辑”的含义:现代汉语中的“逻辑”,或者与“规律”同义,或者指“逻辑规律与规则”,或者指认识问题的某种“思维方法”,或者指“逻辑学”这门学问。
(2)研究对象:“规律”意义上的“逻辑”是所有科学的研究对象。“逻辑规律与规则”,以及“思维方法”意义上的“逻辑”才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3)逻辑学研究的目的:逻辑学研究试图将逻辑规律与规则运用到实际思维中,以区分正确的思维方法和不正确的思维方法。作为工具性学科的逻辑学是为把握“规律”服务的。
2.狭义逻辑学与广义逻辑学
(1)含义
①狭义的逻辑学: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形式逻辑。
②广义的逻辑学:含有狭义的逻辑学和研究辩证思维中的规律、规则与方法的辩证逻辑等。
(2)形式逻辑
①推理是由前提和结论构成的,由前提推导结论,前提作为结论的理由。
②从形式逻辑角度看,从真前提推出真结论,并不取决于思想的具体内容,而是取决于思想的形式结构。
③形式逻辑的核心任务是要把握从真前提推导出真结论的规律和规则。
(3)学习狭义逻辑学的意义:学习狭义逻辑学的基本知识与方法,是学习广义逻辑学的基础。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律与规则,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
[拓展] 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
[拓展] 论证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三个方面组成。论题(论点)是论证中真实性需要确立的命题,论题是论证的对象。论据(理由)是论证中确定论题真实性所依据的判断,回答的是“用什么来论证”的问题。论证方式回答的是“怎样论证”的问题,即怎样从论据中推出论题。
[判断1] (1)逻辑,即思维逻辑。( × )
(2)人们把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形式逻辑视为广义的逻辑学。( × )
(3)从真前提就能推出真结论。( × )
(4)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律与规则,是正确思维的充分条件。( × )
原因
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确定性的思维。要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事实与规律,必须让思维确定下来,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游移不定
公式
通常用公式“A是A”来表示同一律的内容。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说: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如果是真的,就是真的;如果是假的,就是假的
要求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也不能转移论题。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叫作“偷换概念”或“偷换论题”
注意
①在不同的时间或不同的条件下,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概念或判断,同一律并不要求它们一定是同一的。②同一律并不否认认识对象的复杂多样性及其变化和发展。③它所反对的,只限于在时间、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任意变更概念或判断
[拓展] 同一律并不否认客观事物及人的思想认识的变化发展,反映事物变化发展的正确认识并不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判断2] (1)同一律否认认识发展。( × )
(2)“偷换概念”“两不可”违背了逻辑思维的同一律的要求。( × )
(3)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 √ )
原因
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要避免思维出现不融贯一致的逻辑错误,就要遵循矛盾律的要求
公式
通常用公式“A不是非A”来表示矛盾律的内容。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说: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它的否定论断“非A”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要求
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成立。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叫作“自相矛盾”
意义
①矛盾律及其要求是就同一时间、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作的论断而言的,自相矛盾的论断是对客观实际的错误反映。②客观事物是变化发展的,此事物可以变成彼事物。从不同时间、不同方面对同一事物所作的相反论断,并不是自相矛盾的
[提醒] 思维中出现的自相矛盾不同于唯物辩证法中事物的客观矛盾。
[判断3] (1)互相否定的思想都是矛盾关系。( × )
(2)思维中出现的自相矛盾和唯物辩证法所讲的事物的客观矛盾是一回事。( × )
(3)通常用公式“A不是非A”来表示矛盾律的内容。( √ )
1.排中律
原因
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明确性的思维。逻辑思维既要排除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也要反对在“是”与“非”之间骑墙居中,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持“两不可”的态度
公式
通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