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2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毛泽东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1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
(1)知道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
(2)懂得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认同我国宪法的价值追求。
道德修养:
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热爱宪法、拥护宪法。
法治观念:
(1)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明确宪法的地位与作用;
(2)认识国家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认识权力的运行过程;
责任意识:
用自己的行动来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教学重点 国家机关的产生及其工作原则;规范权力行使;
教学难点 民主集中制原则;宪法规范权力行使。
设置国家机构
PART 01
3
01
0
04
最高人民
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中央军事
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监察委员会
(各部委、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
省高级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
省监察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
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市监察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
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检察院
县监察委员会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乡级人大
设置国家机构
乡人民政府
4
阅读材料并思考:
(1)你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如何产生的吗?
人民
人民代表
选举
(2)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它与人民有何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居于最高地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
组成
探究一:宪法如何设置国家机构?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于2023年3月5日至11日在北京顺利召开。大会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审查了其他重大事项。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1、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的?(P13 - P15)
人民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
组成
人民代表
民主选举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是如何产生的?/人民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1)宪法明确各级国家机关的产生 。
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
人 民
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民主选举代表组成
产 生
对其负责
监 督
主人
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权力机关)
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简称
“一府两院”
②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一)设置国家机构
笔记
①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P13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P13
③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P13
★2.宪法如何设置国家机构?
(人大的性质)
(人大与人民的关系)
(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逮捕证由哪个国家机关批准?哪个国家机关执行逮捕?
明·特定职权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
►第13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门人民检察院。
►第13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136条: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宪法授予国家机构职权
9
任期 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每届任期五年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等等(第六十二条)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等(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二十七条)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六条)
(2)宪法设置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