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必2《法律与生活》一轮复习导学案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2024年3月
班级
姓名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2框 解析三大诉讼
〓〖复习目标·领航〗〓
课标要求
考点要求
核心素养
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
1.诉讼的含义和特点;
2.诉讼的类型。
1.科学精神:正确认识诉讼的含义、特点和要求,科学辨识三大诉讼。
2.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3.公共参与:依法参与诉讼活动。
〓【本框体系·概览】〓
〓【课本复盘·强基】〓
(一)诉讼及其特点
1.诉讼的含义和地位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法的含义和种类
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是诉讼法。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诉讼的特点
(1)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2)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3)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4)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1.三种诉讼类型及其差异
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它们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2.三种诉讼在诉讼目的上的差异
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这种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并附带解决的,因此称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三种诉讼在提起诉讼的主体上的差异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归纳释疑·拓展】〓
1.诉讼的特点
公权性
是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它既不同于群众性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程序性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
终局性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2.诉讼的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区别
含义
如果与他人或组织发生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方面的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遭遇犯罪分子的侵害,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移送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诉讼的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提起诉讼的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主要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联系
都是诉讼,都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疑惑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