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八年级下册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
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
(3)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4)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1)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2)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
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
基础。
(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
途径和形式。(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
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
事务)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
障措施。
(5)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
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
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
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1)立法方面: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
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
任。
(2)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
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
政放权。
(3)监察方面: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
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司法方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
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5)守法方面: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
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1)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
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
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1)原则:民主集中制。
(2)主要体现:①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
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
居于主导地位;②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
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
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③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
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1)必要性: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
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
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
笼子。
(2)重要性: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这是宪法的核心价
值追求。
(1)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
(2)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3)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4)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
为。
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
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
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1)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治国安邦的总章
程。[P2]
(2)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
则。
(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
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4)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1)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2)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3)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
漠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1)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
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
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1)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
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
范围内活动。
(2)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
依宪执政。
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