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1.2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毛泽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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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动漫——《宪法的前世今生》
本框概览
1.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
2.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4.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5.如何规范权力运行?
3.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设置国家机构
第一目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可是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人民不能直接管理国家。
思考:我国人民怎样管理国家呢?
宪法设置国家机构来管理国家,并明确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思考:什么是国家机构?国家机构和国家机关是什么关系?
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机关(人民政府)
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
横向角度划分
中央国家机关
地方国家机关
纵向角度划分
知识拓展:国家机构VS国家机关
国家机构:指整个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由不同组织的国家机关所组成。
国家机关:承担具体职能的国家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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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 法
宪法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人 民
选举代表组成
产生
监督
对其负责
国家权力机关
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一府一委两院
国家机构与机关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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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宪法如何保障国家机构稳定运行?(以国家权力机关为例)
《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设置国家机构
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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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宪法》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任期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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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的?
(1) 宪法明确各级国家机构的产生。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3)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呢?
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
想一想:民主集中制的含义是什么
民主集中制原则
含义: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在我国,凡属全国范畴内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的方针、政策,在权力机关制定通过前,都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将那些积极的、合理的,能反映问题本质的意见集中起来,形成领导的意见、决策或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 。
民主
集中
只讲民主,不讲集中
无政府主义
无法形成统一意见
只讲集中,不讲民主
专制
独裁
权
力
属
于
选
举
组
成
产
生
其他机关
(权力机关)
人民政府
人
民
人民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
监察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