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2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政治认同:知道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懂得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认同我国宪法的价值追求。
2.道德修养: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热爱宪法、拥护宪法。
3.法治观念: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明确宪法的地位与作用;认识国家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认识权力的运行过程;
4.责任意识: 用自己的行动来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教学重点: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
教学难点: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
核心素养目标
自主学习:P12-P19
认真阅读课本,思考下列问题,并在课本上做标记。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2. 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
3.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这个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4.宪法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5.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
01
设置国家机构
运用你的经验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按照一定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即是全部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关包括:
①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
②行政机关 ——(人 民 政 府)
③监察机关 ——(监察委员会)
④审判机关 ——(人 民 法 院)
⑤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
⑥国家主席 ⑦军事机关
注意:政党、利益集团、社会团体等不属于国家机构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人
民
人民代表大会
人 民 政 府(行政机关)
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
人 民 法 院(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
选举代表组成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产生
监督
对其负责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一目:设置国家机构
2、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
监察委员会:
监察权
人民政府:
行政权
人民法院:
审判权
人民检察院:
检察权
宪法授予组织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法行使权力。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实现
人民代表大会:
立法、决定、任免、监督权
第一目:设置国家机构
~知识归纳~
笔 记 区
3.宪法规范国家机构的运行
①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②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国家机构
宪 法
设置
依据
凡是重大问题、方针、政策,制定通过前,都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将积极、合理意见集中,形成领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
【民主集中制原则】:就是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民主
集中
民主集中制
只讲民主,不讲集中
无政府主义
只讲集中,不讲民主
专制独裁
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
(3)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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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宪法如何设置国家机构?(总结前三个问题)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产生
(2)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运行
(3)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注:它指人民代表大会,不是相互监督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
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2)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3)国家机关内部
作出决策、决定时,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5、我国国家机构是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产生,集中行使)
第一目:设置国家机构
只讲民主不讲集中,出现无政府主义;只讲集中,不讲民主,导致独裁专制
2019年2月25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