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滕州二中新校 政治组
课标素养
【课标要求】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学习目标】:理解公民的诉讼权利内容,熟知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与途径。
1.政治认同:
认同国家依法维护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尊重人权,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
2.科学精神:
理解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理解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知道起诉及法院受理诉讼的条件和程序.了解证据的概念,证据的种类;理解收集和保持证据的要求。
3.法治意识:
通过学习,了解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运用。明确诉讼的基本程序,增强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法治意识。明确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举证责任承担。结合实例体会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树立证据意识。
4.公共参与:
通过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树立权利意识。提高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学会收集、保留证据,提高举证能力。
核 心 素 养
滕州二中新校 政治组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二)寻求法律援助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上述宪法原则和中央文件精神主要体现在,每一位当事人都应被平等赋予广泛的诉讼权利-如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以获得更加充分、专业法律服务的权利,申请回避以获得公正裁判的权利,收集和提供证据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权利,提起上诉以获得更高审级救济的权利等。同时,每一位当事人在参加诉讼活动时,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不能滥用诉讼权利以达到非法目的。司法机关应平等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同时督促当事人依法履行诉讼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
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滕州二中新校 政治组
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②自愿原则: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③时效?--以获得更高审级救济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①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意义: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以获得公正裁判的权利③自行回避的情形?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原因: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获得更加充分、专业法律服务的权利
②主要职责: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1.当事人的权利(诉讼权利)
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依法回避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ロ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上述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