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薪火相传有继承
议题一、父母遗产该归谁?法定继承有顺序
议学活动一:1.这套房子能否全部作为小丽父亲的遗产?
2.小丽作为独生女,为何不能独享其父亲遗产份额?
议学活动一:1.这套房子能否全部作为小丽父亲的遗产?
2.小丽作为独生女,为何不能独享其父亲遗产份额?
这套房子是父母的共同遗产
遗产继承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制度
(1)继承的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3)被继承人、遗产、继承人、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遗产
2、遗产认定(先析产 后继承)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3、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
(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继承权的取得
(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继承权的丧失: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议题一、父母遗产该归谁?法定继承有顺序
议学活动二:结合材料,哪些人对这套房子享有继承权?说明我们国家的继承制度是什么样的?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5、法定继承
(1)含义: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2)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特殊情况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配偶
子女
父母
不包括前妻和前夫。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不到财产。
特殊情况: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5、法定继承
(3)遗产分配规则(一般、特殊)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处理好法定继承问题的意义
(1)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议学活动三:结合材料和小丽的经历,启示我们应该如何订立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议题二、明确继承促和谐?遗嘱继承重意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
(1)遗嘱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