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复习导入
回忆上节课知识,看图填空
事件:_____________
是否违法: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
后果:____________
事件:____________
是否违法: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
后果:____________
欠钱不还
是
民事违法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
闯红灯
是
行政违法行为
受到行政制裁
思考:下列行为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行为对我们有何启示?
偷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不可违,我们应认清犯罪危害,预防犯罪,远离犯罪!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5.2 预防犯罪
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
1.政治认同: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远离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
2.道德修养:树立法治观念,加强自身修养,防微杜渐,增强防范意识,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
3.法治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感受法律的尊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4.健全人格:能够判断犯罪行为,能够明辨是非,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5.责任意识:树立法律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核心素养目标:
教学重点:犯罪与刑罚、加强自我防范 。
教学难点:犯罪的基本特征。
学习目标:
一、了解罪与罚
1.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2.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3.刑罚的含义及分类?
二、加强自我防范
4.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5.认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一、了解罪与罚
讲授新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的法律。
认识刑法: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1.刑法的作用及其内容分别是什么?
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内容:
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
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罪
罚
刑法是判断一种行为是否是犯罪的根本依据。
“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一审宣判死刑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
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杨某兰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
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这个案例是如何定义犯罪的?犯罪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2.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是什么?
一、了解罪与罚
(2)犯罪基本特征:
(1)含义: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的联系:
相互联系 、不可分割,共同构成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最本质特征)
(法律标志)
(必然法律后果)
以案说法:
16岁的中学生王某,多次在校外聚集社会青年,抢夺学生财物多达1000多元。最终被公安机关一举抓获。
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王某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吗?结合材料说明判定理由。
答: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
理由:抢夺他人财物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受刑罚处罚;所以他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关系 一般违法 犯罪
共同点
不
同
点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
触犯的法律不同
应承担法律责任不同
1、都是违法行为
2、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3、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4、他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危害不大
情节轻微
危害大
情节严重
违法了刑法以外的法律
触犯了刑法
承担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制裁
受刑罚处罚
一般违法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殴打他人,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