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2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
(1)知道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
(2)懂得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认同我国宪法的价值追求。
道德修养:
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热爱宪法、拥护宪法。
法治观念:
(1)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明确宪法的地位与作用;
(2)认识国家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认识权力的运行过程;
责任意识:
用自己的行动来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教学重点 国家机关的产生及其工作原则;规范权力行使;
教学难点 民主集中制原则;宪法规范权力行使。
第一目
设置国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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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按照一定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即是全部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关包括:
①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②行政机关(人民政府)
③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④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⑤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
⑥国家主席 ⑦军事机关
【注意:政党、利益集团、社会团体等不属于国家机构。】
什么是【国家机构】?
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1、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的?(P13 - P15)
人民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
组成
人民代表
民主选举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是如何产生的?/人民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1)宪法明确各级国家机关的产生 。
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人 民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选举代表组成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
(行政机关)
监察委员会
(监察机关)
人民法院
(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
产生
监督
对其负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
(1)宪法明确各级国家机关的产生
注意:广大人民群众并不直接管理国家事务,通过人大行使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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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的?
一府一委两院
②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关系)
人民
县、乡镇人民代表
县、乡镇人民大表大会
市人民大表大会
省人民大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
组成
选举代表组成
选举代表组成
选举代表组成
县人民政府
县监察委员会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市人民政府
市监察委员会
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省人民政府
省监察委员会
省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政府
最高监察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产生
产生
产生
产生
《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宪法》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宪法设置国家机构
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任期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工作方式
2.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运行
《宪法》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宪法》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阅读以上的宪法条文摘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你有什么发现?
(2)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
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民代表大会:
立法、决定、任免、监督权
行政权
审判权
检察权
我国的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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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的?(P13 - P15)
(1)宪法明确各级国家机关的产生 。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是如何产生的?/人民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②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2)宪法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各级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
*民主集中制: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