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2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政治认同:
(1)知道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
(2)懂得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认同我国宪法的价值追求。
道德修养: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热爱宪法、拥护宪法。
法治观念:
(1)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明确宪法的地位与作用;
(2)认识国家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认识权力的运行过程;
责任意识: 用自己的行动来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核心素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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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课本P12-19内容,思考下列问题,并在课本上做标记。时间:5分钟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2、国家机构是如何产生的?
3、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
4、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这个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5、宪法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6、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
3
01
设置国家机构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可是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怎样实现权力属于人民呢?
5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P13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
广大人民
选
举
人大代表
组
成
人民代表大会
行
使
国家权力
我国宪法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6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产生
监督
对其负责
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我国宪法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国家机关的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宪法对国家机构职权的规定
宪法对国家机构组成形式的明确
宪法对国家机构任期的明确
宪法对国家机构工作机构工作方式的规定
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民主集中制: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在我国,凡是全国范畴内的重大问题、方针、政策,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通过前,都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将那些积极、合理的、能反映问题本质的意见集中起来,形成领导的意见、决策,或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
集中
只讲集中,不讲民主,造成专制独裁
专制
独裁
民主
只讲民主,不讲集中,无法形成统一意见
无政府
主义
(3)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产生: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3)宪法明确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2、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的?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
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2)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3)国家机关内部
作出决策、决定时,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3、我国国家机构是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产生,集中行使)
只讲民主不讲集中,出现无政府主义;只讲集中,不讲民主,导致独裁专制
2019年2月25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代表研读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认为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和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充分吸收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