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
1、西周至春秋 一世官制
( 1 ) 含 义 :是一种官位世袭的制度,贵族世代垄断高官。 (2)标准:出身和血缘
2、春秋战国时期—— 举荐制、军功爵制
(1)含义:举荐有才能的人为官(举荐制),依据军功大
小授予官职(军功爵制)。
(2)标准:才能或者军功。
含义: 以国家政策、法令为教育内容;向法吏学习律
令而为官的制度。
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韩非子》
3、 秦朝——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
4、西汉时期 — — 察举制
(1)、确立时间: 汉武帝时期
( 2 ) 、 含 义: 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先考察、而后举荐给上
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3)、标准: 德行、儒术、学问
孝廉科 “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勤政。
茂才科 智略出众的优秀人才。
非常科 贤良方正 德才兼备,正直不阿,能直言极谏。
(特举) 贤良文学 德才兼备,又有良好的经学底蕴。
明经科 明于儒学的经典,通晓儒术
(5)、补充:征 辟:征召名望显赫的人士出来做官,皇帝征召称“征”,官府征召称 “辟”。
(4)、科目:
常科
(岁举)
察举
5、 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
(1)、背景: 豪强大族控制地方选人权,察举制弊端显露。
(2)、创立时间: 曹丕推行
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 ( 设置中
正官) 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
(按品授官)
(4)、标准:从初时的重视家世、道德和才能演变为西晋时期只重家世门第,不
出评语,称为 “状 ”( 品评人物) 。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加强了中央集权;形成门阀士族政治,激化了社会矛盾。
(3)、含义:
(5)、影响:
道德才能。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二).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考核制度
1、秦汉时期——上计制
含义: 地方制成计薄,上报中央。
(三).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监察制度
1、秦汉时期的中央监察体系:
①秦朝的中央监察机构是御史府,设御史大夫,负责监察朝廷百官。
②汉承秦制,在中央仍设御史大夫。
2、秦汉时期的地方监察体系:
①秦朝在地方郡设监御史,监察地方的郡守、 县令。
②西汉汉武帝时期,设刺史制度。
二 、 隋 唐 至 两 宋 时 期 的 官 员 选 拔 与 管 理
( 一 ) 、 隋 唐 至 两 宋 官 员 的 选 拔 制 度 — — 科 举 制
1、含义:通过分科考试来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2、背景:寒族庶族地主势力上
3、创立:隋朝---清朝(1905年)
4、方式及科目: 升,要求参政;门阀 士族垄断政治,弊病 丛生;加强中央集权
制举 皇帝任考官选人才 的需要。
明经科主要考儒家经典。
常 科 秀 明 进 才
经
士
5、两宋代对科举制的完善:糊名、誊录等制度的实行,使得科举考试体现了
一定的公开公平。
进士科内容包括贴经、诗赋和政论,
考试难度大。
考核部门 尚书省的吏部
考核标准 品德才能
考核结果 评定分九等。
(二)、隋唐至两宋官员的考核制度
1、隋唐官员的考核
2、宋朝官员的考核:
由中央的审官院考核京官,考课院考核地方官。
(三)、隋唐至两宋官员的监察制度
1、隋唐官员的监察
①中央:隋唐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
②地方: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
派监察御史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
2、宋朝官员的监察
中央: 设御史台、谏院,台谏合一。
地方: 划分路作为监察区。 御史台 谏院
察
央
监
中
三、 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一)、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科举制
明清 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与殿试三级。
八股取士:明代开创
明朝科举考试中采取南北卷制度
近代 1898年戊戌变法改革科举制,废八股;1905年9月2日,
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光绪帝诏准。延续1300
多年的科举制废至此正式废除了。
(二)、明清时期的官员考核制度
1、 明 朝: ①考 满 :是对官员任职期满的考核。
②考察: 重在查处官员的过失。
明朝考核 由吏部尚书和御史台都御史主持
对外地官员三年一次的朝觐 对京官六年一次的考察
考察
2、 清朝:
清朝的考课制度,包括京察和大 计。
考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