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单元综合测试(一)
(时间:90分钟 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8小题,每小题3分,共54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22年2月1日,李某的两个私人微信账号在同一时间被腾讯公司官方以侵权为由封号8天,导致他微信里7 000余元零钱暂时无法使用。这一事件主要涉及 ( )
①自然人间的特定人身关系 ②法人与自然人间的人身关系 ③法人与自然人间的财产关系 ④民事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题意不仅涉及法人与自然人间的财产关系也涉及民事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③④符合题意;腾讯公司是法人,①错误,排除;材料没有涉及法人的人身权,②错误,排除。
答案 D
2.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此举 ( )
①是因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是因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是因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权利能力
④有利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法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正确,②错误;法律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③错误;民法典的上述规定,有利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权益受到不法侵害,④正确。
答案 B
3.在我国,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侵犯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使大义灭亲也是不允许的。这是因为 ( )
A.大义灭亲也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B.大义灭亲也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
C.漠视生命权是一个全球性问题
D.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大义灭亲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不是侵害健康权,A项错误,B项正确;C项说法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题意;D项说法正确但与题意无关,不选。
答案 B
4.甲、乙为室友且合用一台电脑。甲通过中介机构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同时支付了中介费用,并告知了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件,邀请甲赴美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嫉妒擅自拒绝了美方邀请。数日后,甲向美方问询时,美方告知曾发邀请函但遭拒绝,故不再考虑。由此,甲、乙发生争执。从中可以判断 ( )
①乙假冒甲拒绝邀请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②乙冒充甲的身份侵犯了甲的身份权 ③乙应该为其擅自拒绝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 ④乙的擅自行为并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该题目中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件,邀请甲赴美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嫉妒擅自拒绝了美方邀请,可以判断乙盗用甲的名义侵犯了甲的姓名权,①入选,②排除。乙的做法给甲带来了损失,乙的擅自拒绝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该为其擅自拒绝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③符合题意,④错误。
答案 B
5.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以下评论正确的是 ( )
①“拾金不昧”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义务 ②小林有权收取报酬,但若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 ③接受或放弃报酬都是小林行使民事权利的方式 ④小林父母若向失主收取报酬将构成“不当得利”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金不昧”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义务,①说法正确。小林有权收取报酬,若收钱也是拾金不昧,②说法错误。接受或放弃报酬都是小林行使民事权利的方式,③说法正确。小林父母若向失主收取报酬是一种权利的行使,不构成“不当得利”,④说法错误。故选B。
答案 B
6.王某从本村申请了一块宅基地,盖了五间大瓦房和三间南屋。十年后,因要搬到城里儿子家住,王某把房子转卖给了本村正在申请宅基地的村民李某。李某买房后,仍想继续申请宅基地,被村委拒绝。为建蔬菜大棚,李某把刚买来的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王某通过卖房转让了宅基地的所有权 ②李某无权继续申请宅基地,村委做法正确 ③李某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行使了对该房屋的抵押权 ④若李某无法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对该房屋进行拍卖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王某通过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