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导语:明确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和监护职责,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清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认识我国的继承制度,正确区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与遗嘱抚养协议,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必须掌握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定条件、结婚登记程序,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离婚要慎重,明确离婚的限制、程序和方式。认识到夫妻在婚姻家庭中人身和财产关系的平等,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能够正确区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
主干知识清单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教育义务和监护职责。2.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含义及意义。4.继承、遗产、被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权的含义,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5.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6.区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含义和意义。7.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夫妻应当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8.结婚的法定条件: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9.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明确协议离婚、人民法院裁判离婚。10.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财产关系。1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12.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
2.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1.政治认同:在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继承关系时,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科学精神:正确理解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
3.法治意识:做到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夫妻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敬老爱幼,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4.公共参与:树立责任意识,建设和睦家庭。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新课·激趣导入
初中生小明因打架不慎将同学小亮打伤,小亮的父母要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遭到小明父母的拒绝。
问题1:谈谈你对小明父母态度的看法。
提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明属于未成年人,小明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
问题2: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哪些权利、义务和职责?
提示:(1)父母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①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②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3)父母的监护职责: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课堂·核心突破
知识点一 育小职责大
1.亲属关系
(1)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每个人从呱呱坠地到成家立业,始终生活在这些亲属关系中。这些关系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准则。
父母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2.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①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父母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父母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