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9课时 法律为我们护航
一、经典高频知识点归纳
1.未成年人含义: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未成年人为什么需要给予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
(2)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他们给予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3.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1)专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2)其他法律:宪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等。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六道防线是什么?
共同作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共同构筑起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1)家庭保护
含义:家庭保护是指父母、其他监护人和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包括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
地位: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个阵地,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2)学校保护
含义: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地位: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学校保护起着重要作用。
(3)社会保护
含义:社会保护是指国家、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地位:社会保护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保护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4)网络保护
含义:网络保护是指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网络生活实施的专门保护。
地位:网络保护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5)政府保护
含义:政府保护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地位: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承担着主体责任。
(6)司法保护
含义:司法保护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在内的广义上的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
地位: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未成年人应如何正确对待自己享有的特殊保护?
宪法和法律赋予未成年人受到特殊保护的权利,未成年人要珍惜自己的权利,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保护未成年人是谁的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二、重难考点解读
1、六种保护
项目
承担保护的主体
要求
家庭保护
父母、其他监护人和共同生活其他成年家庭成员
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学校保护
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关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
社会保护
国家、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网络保护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
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政府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承担着主体责任。
司法保护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
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
2、未成年人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并不违背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比如老人、儿童、孕妇和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源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辦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这属于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没有违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而且真正体现了平等原则。
3、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对我们进行专门保护,但并不是说,我们未成年人可以高枕无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是保护我们的六道防线,这些保护是有益的、必要的。但这并不是说我们未成年人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因为我们最终能否健康成长、能否成才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艰苦奋斗,立志成才。
三、突击短板查漏补缺
1.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