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程标准】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说文解字
赋
贝
武
从贝,钱财;从武,用兵
“与用兵有关的钱财”
税
和
兑
从禾,农产品;从兑,送达和交换。
“送交农产品为税”
赋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法定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属于分配范畴,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概念解析
马克思说过:“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奶娘。”
赋税种类 秦朝 汉朝
田赋
人头税
财产税
徭役
税率极高“收泰半之赋”,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秦汉:
梳理:速读教材P93,完成秦汉时期赋役制度的相关信息。
汉初:“与民休息”,田赋税率大大降低
汉高祖“十五税一”
汉景帝“三十税一”
征收极重的口赋/户赋
口赋(7-14岁),20钱/年
算赋(15-56岁),120钱/年,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加倍(主要用于军费)
更卒:一个月,本郡/本县,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
车船税、算缗钱、对财产总额的“税民资”、农民饲养六畜要缴税
戍卒:一年,边塞,屯戍
正卒:两年,郡国/京城,服兵役
重农抑商
2.魏晋:
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公元485年,北魏孝文帝颁布均田令,基本解决了土地兼并所造成的土地和劳动者之间的分离,保证了每个劳动者都拥有了运用其劳动力所必需的土地。在此基础上,北魏变旧的以户计征的租调制为新的以丁计征的租调制,具体规定是:一夫一妇每年缴纳帛一匹,粟二石。15岁以上未结婚的男子4人,奴婢8人,耕牛20头,也分别出一夫一妇的租调。……以丁夫计征的租调制具有一定的均赋意义。虽然奴婢和耕牛的租调大大低于一般丁男丁女,但大地主占有大量奴婢和耕牛毕竟必须承担纳税义务,那些百室合户、千丁共籍的大地主家族圈占的大批劳动力也必须承担赋税,从而比较有效地解决了户调制的弊端。——摘编自张守军《魏晋南北朝的租调制》
思考1:原来的户调制有何弊端?孝文帝改革中赋役制度的变化是什么?有何作用?
变化:由以户计征转变为以丁计征。
作用:①缓和社会矛盾;②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③巩固北魏政权;④打击门阀士族地主;⑤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弊端:庄园经济隐匿户口,减少政府财政收入。
3.隋唐:
(1)隋朝:废除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2)唐朝:租庸调制
【史料阅读】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旧唐书.食货志上》
基础:均田制(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
对象:成年男子(21-59岁)
内容:
田赋
(按丁)
徭役
(按丁)
户税
(按户)
保证农时,提高生产积极性,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田租、庸(代役)、户调
作用:
局限:
思考2:唐初租庸调制有何积极作用?又有何局限?
田赋依赖于均田制——国家要控制土地
租庸调依赖于“人丁”——国家要控制人丁、户籍
①背景:
②实施:
③内容:
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破坏。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
国家赋税总额
各地数额
①量出为入
②简化税制(地税+户税)
地税
户税
田亩
人丁、资产
③夏、秋两次纳税
思考: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赋税制度有什么变化?
以人丁为征税对象
以土地为征税对象
④意义
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即是不再区分土户(本贯户)、客户(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
(2)唐朝:两税法(780年废租庸调,改行两税法)
局限性:两税法未能遏制土地兼并,政府加征杂税,加重农民负担,社会矛盾加剧。
赋税种类 宋朝 元朝
赋税
徭役
4.宋元:
梳理:速读教材P94,完成宋元时期赋役制度的相关信息。
宋承唐制,征收两税,
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征收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
北方(租庸调):征丁税、地税;
南方(两税法):征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