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国古代裁决法律的神兽——獬豸
古罗马的司法女神
“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许慎《说文解字》
灋
灋,同法;解豸(xiè zhì)獬豸懂人言知人性,拥有与生俱有辨别是非、公正不阿的本能,是勇猛、公正的代名词。是因为法律如水那样公平,而之所以有 “廌”zhi,是因为“廌”是传说中古代的独角兽,生性正直,古 代用它进行神明裁判,见到不公平的人,会用角去顶,因此也 就有了“去”
【课程标准】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着眼于防范与惩处具有强制约束力
着眼于教育与引导
强调道德感召与自律,是对法治的有效补充。
硬
软
中华法系的特点:礼法结合
两者相辅相成
一、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 ——礼法之争
1.夏商西周时期
夏朝
商朝
西周
《禹刑》
《汤刑》
《九刑》
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习惯法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礼记·曲礼上》
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
法治思想的渊源
思考:子产临终前舍宽取猛的态度转变说明了什么问题?
礼崩乐坏,子产为形势所迫,“救世”之需,从为政以德转变为立法从严,严刑峻法。
(子产临终对后继者的遗言)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左传·昭公二十年》
猛:严厉施政
2.春秋战国时期
子产作刑书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法治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子产“铸刑书”引发了辩论,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背景: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寻求治国新思想
一、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 ——礼法之争
2.春秋战国时期
一.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 ——礼法之争
主张 代表人物及观点
儒家
法家
人性善
德治
人性恶
法治
孔子
孟子
商鞅
韩非
统治者要“为政以德”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颁行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提倡君主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
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德治与法治之争
儒家与法家之争
在思想界体现为
表现
“法”,是严刑峻法;“术”,是政治权术(管理艺术);“势”,是权力与威势
6
儒家(德治) 法家(法治)
人性本善 人性本恶
为政以德,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奖励耕战,军公爵制。
思考:战国时期儒家、法家争论的焦点是什么?哪一派更符合时势?
焦点:
治国手段,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富国强兵。
作用:
法家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也符合君主专制的需要。
qian 过错
秦 朝
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二、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礼法结合
1.秦汉时期
汉 朝
沿袭秦律,
制《九章律》
秦汉:律令并行
2.魏晋时期:
律令儒家化
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及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魏晋时期
律令儒家化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元帝纪》
2.魏晋时期:
材料一(案情回放):甲父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甲父,甲即以杖击丙,误伤甲父,甲当何论? 或曰“殴父也,当枭首。”
——(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
材料二:董仲舒《决狱》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
——(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
根据材料二,指出董仲舒判案的依据。结合时代背景思考原因。
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律令儒家化
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称“引经决狱”
说明汉代法律儒家化已经开始
①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