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三古代中国的法律与教化
考点01礼法合一的法律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儒家的德治思想
(1)背景
①西周礼制,“敬天保民”思想。
②东周时期,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
战国法家思想形成之前,统治者已经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主要观点
①人性本善,为政以德②施行仁政、宽刑薄赋
评价
重视民主和蛮夷;但不适应于列国纷争的时代
2.法家的法治思想
(1)背景
①夏商西周的法律实践。②春秋时期出现成文法法。③各国纷纷变法革新,法律作用日益突出。
(2)主要观点
①人性本恶,严刑峻法。②法术势驾驭臣下
影响
①有利于富国强兵②有利于各国君主加强权力。③为秦统一中国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
①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
②汉承秦制,制成《九章律》。法律文告称“令”。令具有法律效力。
2.魏晋时期
①立法频繁②律令儒家化。
3.唐朝
①宽刑省狱②继承汉晋以来立法和法律经验③礼法结合
编纂《唐律疏议》这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历代王朝多以此为蓝本创造自己的法律。
4.宋元
①沿袭唐朝法律体系②元朝广泛缘引唐律
5.明清
明代以唐律为蓝本制度,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非常重视例律,制定《大清律例》。
考点02上下结合的教化
一、汉朝的教化
二、唐朝的礼治
颁行《大唐开元礼》,推广魏晋以来的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的教化
(1)儒学全民化(通俗化)①编蒙学教材②深入族规、家训
(2)基层教化——乡约
①宋朝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②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的圣谕
③清朝前期宣讲内容变为康熙帝和雍正帝的圣谕
④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礼法合一的法律
此考点属于新教材内容,考查频率较低。一方面从礼法结合的特点来考查古代中国法律的独特性。注意法律的本质是维护封建统治和加强君权。另一方面从古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凸显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例1】
(2021.湖北)
1.明代继承前代“以例辅律”的传统。律一经颁行,即成定制,因而难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故朝廷不得不大量增补各类“例”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将六部办定的“成案”提升为“现行则例”。此举
A.提升了社会治理的能力 B.杜绝了司法腐败的可能
C.确保了审判结果的公正 D.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例2】
(2014.全国)
2.秦朝法律规定,私拿养子财物以偷盗罪论处,私拿亲子财物无罪;西晋时规定,私拿养子财物同样无罪。这一变化表明,西晋时
A.养子亲子权利相同 B.血缘亲情逐渐淡化
C.宗族利益受到保护 D.儒家伦理得到强化
【变1】
3.《大明律》将唐律的十二篇改为七篇,除第一篇仍为名例律外,其他六篇则按六部设目,形成了以名例、吏、户、礼、兵、刑、工等为构架的格局。《明会典》也以六部官制为纲,规定了文武衙门的组成、权限和活动原则。明代这些举措旨在( )
A.规范政府行政活动 B.防止宦官干预朝政
C.削弱武人政治地位 D.革除唐宋律例弊端
【变2】
4.汉代法律规定,幼者不得告发长辈犯罪,不得殴打长辈,否则以不孝罪论处。同时还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可以相互包庇隐瞒,不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也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汉代( )
A.基层治理卓有成效 B.社会矛盾得到缓和
C.律令呈现伦理色彩 D.法律的实用性增强
古代中国法律的不断完善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的增强,但本质上服务于封建统治和加强君权。
上下结合的教化
此考点的考查频率很高。一方面考查教化与儒家思想的相关联,凸显主流价值观对社会的影响;另一方面考查明清时期乡约与法律结合,加强了政府对社会的控制。
【例1】
(2022.北京)
5.北宋中期,各地知州积极修建亭台馆榭以供民众游玩,甚至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务。欧阳修《丰乐亭记》载:“夫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刺史之事也。”范仲淹曾在名胜“严子陵钓台”边修建先贤祠堂以“咏其风”,认为这样“有大功于名教”。上述材料佐证了北宋( )
A.注重推行社会教化 B.放松了对经济的控制
C.鼓励文学艺术创作 D.实行崇文抑武的方针
【例2】
(2022.海南)
6.《汉书》记载“开国承家,有法有制”,认为国家应关注礼制和法律。唐代有士人说:“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宋代以后,儒学士人以乡约教化乡里。到了明清,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这些治理方式旨在( )
A.推诚辅君,效功百姓 B.灭私徇公,坚守直道
C.守道与德,思退刑罚 D.威制天下,以案刑狱
【例3】
(2021.全国)
7.明清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