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一课标深意解读
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对本知识点要把握两条线索,即赋税的主要对象逐渐从人丁转向财产;赋役长期并行,役的内容逐渐并入赋税。此外还要注意专卖与征榷制度
二核心内容把握
[建构知识体系]
秦汉:田赋、人头税、徭役
隋唐:“租调役”→ “租庸调”→两税法
宋:征收两税→元:租庸调、两税法、科差
明清: 一条鞭法 →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 “摊丁入亩”
开始出现 → 丧失自主权 → 收回自主权 → 逐步完善
1936年开始征收,1980年,个人所得税 制度正式确立
关税
个人 所得税
中 国 赋 税 制 度 的 演 变
赋役
[熟记关键语句]
(1)古代的赋役除田赋外,还有人头税、徭役等。从唐朝租庸调到清朝摊丁入
亩,赋役征收逐渐转到向土地和财产征税,人头税逐渐废除。
(2)关税制度古已有之,中国一直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但在近代经历了丧
失和收回的曲折历程;新中国实行了有利于国家发展的关税制度和个人所得税制 度。
(3)改革开放后,为适应新时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中
国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得以强化和完善,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了重 要促进作用。
秦 汉 时 期 田赋 秦朝“收泰半之赋”;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的税率,汉景帝改为
三十税一
人头税 秦朝的主要有口赋。汉朝的分口赋、算赋。汉朝还征收财产税
徭役 秦汉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三种
隋 唐 时期 隋朝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唐朝实行租庸调制,租、调之外的役,用“庸”代替
780年,唐朝政府改行两税法,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
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由教材理清史实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梳理主干知识·强化“时空观念”
宋朝 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宋朝除了征收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王安石推行募役法
元朝 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元朝在
税粮外又有“科差”
明朝 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
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明朝后期,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
清朝 康熙帝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
束缚进一步减弱
续 表
按人丁、资产和田亩纳税,改变了自战国以来 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
把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 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废除了人头税
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有利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有利于人口的增长,有
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两税法
一条鞭法
摊丁入亩
[图解历史] 封建社会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1. 中国关税制度的起源: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 西周时期,当时货物通过
边境的“关卡”就要被征税。
2. 中国关税制度的演变
(1)国内关税:在关税出现后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存在着国内关税与国境
关税并立的现象。中国直到1937年才正式宣布废除国内关税,实行统一 的
国境关税
时间 概况
鸦片战争以前 中国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
鸦片战争后 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国民革命时期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
关税自主的主张
(2)国境关税
时间 概况
南京国民政府
时期 1927年,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1928年,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宜言。国民政府 通过一系列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仍不能完
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
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
改革开放后 国务院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1987年国务院重新
修订发布了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
3. 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1)个人所得税起步于民国时期。
(2)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了所得税条例,其中包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内容,
但并没有实施。
(3)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随之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4)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确立了个人所得税制度,
此后不断完善,对调节个人收入和实现 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史料深化认知
材料— (选自选择性必修1P93“史料阅读”)
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分之
一。输绫绢 绝,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 收其佣,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