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6课
中國 賦税 制 度 的 演 褒
课标:了解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以及关税个人所得 税制度在中国的产生和实行。
一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田赋、人头税、徭役
二、近现代中国最代表性的税收制度——关税
个人所得税
赋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 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 一 )含义: 是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课财物, 调用劳动力的制度。
力役 ①徭役是统治阶级榨取人民劳动力的
杂役 重要手段。
军役 ②兵役是国家存在的基石
田亩税
人头税和资产税
专制王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赋税
徭役
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二)发展历程
1、先秦时期 (1)西周的贡赋制度
西周分封制下贡赋制度——诸侯的义务:缴纳贡赋;为王室服役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
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孟子·滕文公上》
劳役地租 役重于赋
私田
公田
私田
私田
私田
私田
私田
私田
私田
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二)发展历程
1、先秦时期 (2)春秋战国时期——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初税亩等
①背景: 铁农具与牛耕使用,井田制逐渐瓦解;诸侯国财政收入 减少等
②含义: “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
前594年“初税亩”是指无论公私田,按亩数实数收税
③实质: 客观上承认土地私有制
④影响: 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 促进了 奴隶制生产关系向封建生产关系转变;是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二)发展历程
2、秦汉时期 ——编户齐民基础上的田赋、人头税、徭役
编户齐民: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 徭役、兵役的制度。
秦朝:税率极高,地产三分之二
汉朝:休养生息、税率降低(十五税一、三十税一)
秦朝:极重
汉朝:口赋(7—14)、算赋(15—56、商人和奴婢加倍)
汉朝:财产税(车船税、算缗、税民资等)
更卒:在本郡或本县,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以及运输粮食等; 一个月
正卒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两年
戍卒指到边塞屯戍; 一年
田 赋
人头税(口赋、 户赋、算赋)
徭役
3.隋唐时期一租庸调与两税法
>魏晋时期:开始实行租调制, 按户征收粮(租)和绢帛(调) 。
>北魏孝文帝改革:均田令,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 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定期的徭役。
> 唐初:租庸调制, 将赋税征收对象定为21至59岁的成年男子。除租、调
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经济基础: 均田制 指导思想: 轻徭薄赋
作用:保障了政府财政收入;以庸代役保证农民生产时间,促进
农业发展。促进了隋唐的强盛。
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从劳役地租到实物 地租转变,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
3.隋唐时期一租庸调与两税法
唐中期推行两税法
原 因: a 、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b 、为解决财政困难,实行两税法
实行: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内容: “凡百役之费, 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
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 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
不便者正之。 ——《旧唐书·杨炎传》
财政原则: 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 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课税主体: 不区分主户和客户, 一律以当时居住地登入户籍,缴纳赋税。
课税标准: 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 一一以人丁为主到以财产为主
课税范围: 商人都要交税
纳税期限: 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3.隋唐时期一租庸调与两税法
唐中期推行两税法
原 因: a、 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b、 为解决财政困难,实行两税法
实行:78 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内 容:财政原则: 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课税主体: 不区分主户和客户, 一律以当时居住地登入户籍,缴纳赋税。
课税标准: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 一一以人丁为主到以财产为主 课税范围: 商人都要交税
纳税期限: 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 “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在此之
前,历代的赋税征收,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