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2023-2024统编版选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寒假练习)
1.《吕氏乡约》在原约后,本附有罚式、聚会、主事三段,朱熹在《增损《吕氏乡约〉》中剔除了其中残留的“刑治”的影子,完全删去罚式,改聚会为读约之礼。这些变化反映出( )
A.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 B.德化原则得到发展
C.乡约带有强制约束力 D.礼法合流成为趋势
2.汉文帝时,有人无意惊扰到文帝的乘舆马,廷尉张释之依法判决“此人犯跸,当罚金”,文帝认为判罚过轻,张释之据理力争:“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最终文帝也只能认可这个判罚。这表明当时
A.法律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B.君主权力受到有效制约
C.国家治理理念发生变化 D.儒家民本思想得到贯彻
3.《唐律疏议》规定,买卖奴婢、马牛等应立“市券”,即官方发给买卖双方的带有契约性质的契券,不至官司立券者受罚。唐以后田宅买卖须“立券报官”,交纳契税后,官府在契券上盖公印登记于图册,田地争讼时可作证据。可见,中国古代商业契约的作用是( )
A.推动社会成员的身份趋于平等 B.保障租地农民的利益和人身自由
C.规范各种买卖兼有公证的作用 D.使契税成为政府主要的财政来源
4.隋《开皇律》正式确立十恶制度,将关乎家庭、家族层面的“恶逆”“不孝”“不睦”“内乱”和关乎社会层面的“不道”“大不敬”“不义”以及关乎国家层面的“谋反”“谋大逆”“谋叛”等有关犯罪统定为十恶不赦之罪。此举旨在( )
A.捍卫家国同构社会人伦的秩序 B.承袭华夏传统明晰等级尊卑
C.维护封建专制国家治理的稳定 D.仰仗儒家思想规范公序良俗
5.下表呈现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关于法律的言论。这反映了( )
言论
来源
(晋朝)峻礼教之防,准五服(血缘亲疏)以制罪也。
《晋书·刑法志》
(北魏)齐之以法,示之以礼。
《魏书·刑法志》
(南朝)不孝及内乱者……终身不齿。
《隋书·刑法志》
A.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B.儒家思想开始成为主流思想
C.律令的儒家化趋势明显 D.南北方定罪量刑的标准趋同
6.汉武帝时期,官员审判案件时可以将《诗》《书》《礼》《易》《春秋》,特别是《春秋》中所集中体现的封建伦理观念作为判案依据,史称“春秋决狱”。这说明
A.“五经”收录了大量法律文献 B.儒家伦理成为治国的重要依据
C.汉武帝推崇依法治国的理念 D.汉代司法审判充满了人文色彩
7.下表为中国古代不同时期治国思想的史料,据此得出正确的历史解释是
史料记载
出处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元帝纪)
君之养民,五教五刑焉。……民有不循斯教者……五刑以加焉
朱元璋《大诰·民不知报第三十一》
《大明律例》,一部礼经,出礼人刑。
《顾钧集》第5卷
A.汉代十分推崇法家思想 B.明朝统治刑罚严酷
C.统治者重视礼法并用 D.统治者奉行法律至上
8.讼师,指古代中国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写状纸的人。《唐律·斗讼》规定:“诸为人作辞蝶,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宋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衙门每结案之前,几乎必先办讼师。由此可见,讼师
A.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民间侠士 B.是处于边缘地位的司法从业者
C.是政府部门专职司法的官吏 D.是崇尚外儒内法的科举落魄者
9.战国时期,法家在强调法治的基础上,给予了道德应有的地位和尊重,无论是商鞅、管子还是韩非,其基本的治国方略,都可以被称作“刑主德辅”。这反映出当时
A.儒家与法家具有融合的趋势 B.法家思想取得完全胜利
C.德治与法治在实践上的调和 D.德治与法治的密不可分
10.据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记载,在秦代,对基层法吏而言,虽有律文,但不明晰之处依然很多,一些近似的法律术语、量刑标准甚至需要上级部门作出专门解释。据此可知,秦代( )
A.法律体系内容严密 B.律令解读不可或缺
C.基层政府无自主权 D.权力制衡机制健全
11.秦律对官府铁器的供应和使用都有具体的规定,如果铁器损失,必须根据情况分别处理。秦律规定对偷盗耕牛的人必须判罪,并规定厩苑饲养的牛必须达到一定的繁殖率,否则要受到处罚。这些规定( )
A.促使秦律形成了完整体系 B.说明铁犁牛耕技术普及
C.推动了秦代冶金业的发展 D.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12.我国在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的子产铸“刑书”;此后,晋国也铸刑鼎。这些法都以刑为主,以法律强制庶民履行义务。其作用就是“诘奸除暴、惩贪黜邪’。据此,关于上述中国古代法律表述正确的是( )
A.着重调整社会经济生活 B.各国加强立法工作
C.法律成为压制性的力量 D.权利是统治的基本观念
13.有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的德法共治思想可以追溯到西周的“明德慎刑”,汉武帝以后发展为“德主刑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