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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讲 法律与教化
对应学生用书第264页
时空坐标
分类梳理
中国古代最早的成文法出现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朝,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华法系。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视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中古时期,在罗马法基础上形成日耳曼法和英国普通法。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日益完善,形成以英美为中心的“英美法系”和以法国为中心的“大陆法系”。同时,基督教宗教伦理与教化在欧美社会具有重要地位,也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理清 知识结构 基础全通关
一、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和法治
1.成文法的产生过程
(1)早期国家的法律:《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这可以说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2)成文法诞生: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书”引发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标志着成文法的诞生。
2.德治与法治之争
德治
法治
产生背景
西周时期,统治者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东周时期,礼崩乐坏,诸侯国君们寻找治国新思想
代表学派
和人物
儒家的孔子、孟子
法家的商鞅、韩非
核心主张
人性本善、为政以德、施行仁政
人性本恶,主张法治;“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德治
法治
时代需求
儒家思想不合时宜,在当时备受冷落
法家思想适应了当时建立统一的专制集权国家的需要,受到重用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期
内容
秦汉
A.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汉朝沿袭秦律,制成《① 》。
B.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
律令儒家化是最重要的变化
唐朝
唐高宗时期的《② 》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大唐开元礼》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在社会层面,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的沿革
宋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元朝
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明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数次重修《③ 》,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
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④ 》
2.教化的沿革
宋朝
理学逐步确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宋朝以后
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明朝后期
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清朝
乡约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⑤ 》,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乡约与法律合流
二、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罗马法的出现
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的《罗马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2)日耳曼法和教会法:中古时期,各日耳曼王国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⑥ ”,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教会也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3)英美法系的出现
背景
过程
11世纪,诺曼王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这就是普通法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4)大陆法系的出现
背景
13世纪以后,随着王权的加强,法国统一法律的步伐加快,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过程
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1804年,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
过程
《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后来,逐渐形成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⑦ ”
2.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局限性
基本
特征
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在司法实践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