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图解道法 · 民主集中制
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
审判
检查
监察
军事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 、组织国家机构
合作与探究
你知道我国有哪些国家机构吗?这些国家机构是如何体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
拓展延伸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机构从横向角度,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国家军事领导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从纵向角度,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
2.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如何组织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的?
1.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知识拓展: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流程
人 民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产 生
选举代表组成
监 督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对 其 负 责
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关系)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规定了政治、军事、经济、文教、民族和外交等基本制度和政策,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P.12阅读感悟
《共同纲领》与《五四宪法》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进一步确认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宪法通过后,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
现行宪法对国家机构的职权、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的规定
宪法对国家机构职权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对国家机构组成形式的明确
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据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的名额的代表。
宪法对国家机构任期的明确
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宪法对国家机构工作方式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2.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3.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规范权力运行
1.谁来规范?
2.还可以提出那些问题?
二、规范权力运行
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
宪法第五条: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法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第七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2.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为什么要规范权力的运行?(原因,必要性)
没有“笼子”的权力可能会导致怎样的结果?该怎样规范权力的运行呢?谈谈你的理解
1.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