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和教化第三单元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和教化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和教化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中华法系
教化:儒家的礼教
法律:英美法系、大陆法系
教化:宗教伦理
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教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
教化
地位: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作用:防范与惩处
地位: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作用:教育和引导
相辅相成
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程标准】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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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法之争——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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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和“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
德治:
法治:
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
法律与教化:中国社会治理的两种方案
概念解析
法治: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的特点,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皇帝的言行就是法律,所以,法家的“法治”是“君权之上”、“国权至上”的法治。
礼教: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即礼仪教化,礼教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因其重视名份,又称名教,即以名为教。礼教思想统治影响中华民族两千余年。对名教系统的破坏行为称为"僭越"。
法律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着眼于教育与引导,二者相辅相成。
以法治国+ 法自君出
着眼于防范与惩处
道德礼仪教化
着眼于教育与引导
中国社会治理的两种方案:
法治与教化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夏商:统治者可以随意残害奴隶,实行“人殉”制。
1、德治思想的渊源
西周: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敬天保民
西周统治的基本政治和治国方针,其认为“上天”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取而代之,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目的: 维护西周等级秩序
进步性:对统治者有制约作用,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统治
体现统治者的自我约束
纯压迫式治理
夏《禹刑》、商《汤刑》、周《九刑》,这些都是习惯法。
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2、法治思想的渊源
材料: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特点: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
3、春秋战国时期 礼法之争
(1)背景:
①政治: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分封制与宗法制逐渐被破坏。
②经济:铁犁牛耕兴起,社会生产力发展,井田制瓦解,封建经济逐步确立。
③思想:私学兴起,学术下移,思想活跃,百家争鸣;。
子产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法治
叔向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思考: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什么?
子产“铸刑书”引发了辩论,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2)第一次德法之争:
公元前536年3月(阴历),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
叔向使诒子产书,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谓也。……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子产)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自损,吾以救世也。”
——摘自《左传·昭公六年》
◎子产作刑书
子产“铸刑书”引发了辩论,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思考: 叔向为何反对子产“铸刑书”? “铸刑书”有什么深远的历史影响?
①子产“铸刑书”限制贵族特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的利益。
②刑书的内容具有鲜明的改革色彩,为法家的“以法治国”提供了经验,也为历代王朝法制建设的发展奠基,成为秦汉以后封建法制的滥觞。
③对维护封建经济基础、促进封建社会的形成起到推动作用。
理由:违背礼仪,破坏了贵族等级秩序;公布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