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4届高三思政课
第一轮复习
我爱思政课
选必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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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结构
法律
与
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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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民法典》第5-6编:
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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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知识体系
家庭与婚姻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珍惜婚姻关系
家和
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夫妻
地位平等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珍惜婚姻
离婚要慎重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抚养教育监护
权利:约束引导批评
教育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侵权家庭成员权益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继承、继承关系
继承的要求、继承权的取得
遗嘱的含义、特点、类型
通过遗嘱来处分遗产的方式
结婚的含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婚的法定条件及登记程序
离婚冷静期
离婚的方式
人格独立
人身自由
夫妻财产
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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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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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标要求
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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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系构建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和
万事兴
薪火相传
有继承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抚养教育监护(保护)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教育保护约束引导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家庭成员内侵权现象及其法律责任
继承和继承关系
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遗嘱的含义和形式
通过遗嘱来处分遗产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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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考点
考点一: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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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抚养义务
教育义务
监护和保护义务
权利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①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近亲属承担:(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①教育和保护(监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考点一: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与权利)
注意:
义务里的“教育”侧重指保障子女享有教育的权利;
权利中的“教育”侧重指对未成年子女的必要约束、管教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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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
③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④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
A.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B.因追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拓展1: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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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律师寄语
父母支付成年子女在大学期间的抚养费虽是常态,但这只是父母的道德义务,而非法定义务。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鼓励进入大学学习的成年子女独立自主,凭借自己的劳动收入完成学业。
知识拓展2:关于抚养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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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思考: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