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什么是未成年人?
在生活中,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享受哪些特殊的保护和关爱?
未满十八
周岁的公民
导课
法律为我们护航
第四单元 走进法治天地
第十课 法律伴我们成长
目标导航
1.树立法律保护意识;体会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给予的关爱。
2.增强正确判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和行为的能力。
3.知道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原因,知道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和其他法律,理解六大保护的内容。
3
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第一部分
探究与分享1
未成年人易受伤害的原因
家庭暴力
校园欺凌
直播打赏
溺水
诱骗吸毒
网络诈骗
现如今,全社会都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那这是否意味着未成年人就不会受到伤害?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
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伤害的原因有哪些?
5
名言感悟
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这就是《少年中国说》中所说的: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说一说你从名言中感悟到了什么?
6
阅读感悟
1924年,诞生第一份《儿童权利宣言》
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开始关注儿童权利。
199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儿童权利公约》,保护儿童权利逐渐成为世界共识。
201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三项任择议定书,确保儿童可向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投诉其权利所遭受的侵犯。
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儿童权利保护发展进程
保护儿童权利成为世界共识说明了什么?
7
1.什么是未成年人?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未成年人为什么需要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自身因素)
(2)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社会因素)
笔记要点
感受法的关爱
第二部分
运用你的经验
说一说:涉及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有哪些?
专门法律
……
普通法律
10
《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走近法律
11
想一想:你还知道哪些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宪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等状况受到歧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你说我说
12
各抒己见
未成年人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是不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不违背,在法律意义上,平等是指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不具备承担责任的能力,对他们给予特殊保护,体现了对他们的关爱之情,给予他们特殊保护,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社会的公平。这不仅没有违背,而且是对这一原则的真正体现。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五章 网络保护
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是谁的责任?
共同构筑成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六道防线
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9个主体
学法知法
主 体 要 求 地 位
家庭
保护 父母、其他监护人和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 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
(抚养、监护、关心、教育;禁止虐待遗弃、禁止家暴) 第一个阵地、基础
学校
保护 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