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
第十课
知识体系
考情分析(第十课)
课标要求 考情概览 备考策略
年份 试题类型 考查考点 情境
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2023全国、北京山东、辽宁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诉讼举证 1.熟悉法律援助制度,体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意义,熟悉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和程序。2.了解起诉状的内容格式,明白诉讼请求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并予以立案。3.通过分析真实案例、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活动,理解证据的含义、作用和类型,认识到依法收集和保存证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4.通过多个真实案例分析,判断比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深刻把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树立证据意识,提升用法能力,感受司法案件中的公平正义
2023辽宁、浙江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
2023浙江高考真题 非选择题 考查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举证责任 诉讼举证
2022天津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
2019浙江统考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诉讼、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
第一框
知识体系
【课标要求】
公民在诉讼中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01
行使各项诉讼权利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02
如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03
法律援助制度的作用。
04
科学精神:理解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理解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法治意识:通过学习,了解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运用。
公共参与:通过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树立权利意识。
【教学目标】
如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教学重点】
法律援助制度的作用
【教学难点】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7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1.诉讼权利的价值
诉讼法体现的诉讼原则表现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项原则在诉讼过程中体现为: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
【相关链接】:
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当事人
①原因: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委托
(1)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诉讼权利的内容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相关链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知识拓展】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2)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含义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2.诉讼权利的内容
回
避
情
形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在民事诉讼中
在刑事诉讼中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