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程标准要求】
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政治核心素养】
科学精神:明确诉讼权利的内容,了解法律援助,理解起诉、应诉与审理、判决环节,明确证据的重要性。
政治认同:认同国家依法维护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尊重人权,人民民主实性。
法治意识:了解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运用,明确诉讼的基本程序,增强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法治意识依法参与诉讼,依法收集证据。
公共参与:通过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树立权利意识。提高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依法参与诉讼,依法收集证据。
【考情考向分析】
核心考点
考题
人身权
2022 ●山东卷T18;北京卷T13;辽宁卷T14;海南卷T18;
2023●山东卷T16;湖南卷T13、14;辽宁卷T18;湖北卷T0;浙江1月卷T26;新课标卷T22;
财产权
2022●浙江卷T35;2022●海南卷T17、19;2023●辽宁卷T13;湖南卷T4、19;北京卷T17;浙江1月卷T33;浙江6月卷T31;
签约与履约
2022●北京卷T14、20; 山东卷T15;辽宁卷T15、19;浙江卷T41;海南卷T16;2023●山东卷T14、15;浙江6月卷T31;新课标卷T41
2023●全国乙卷T8
婚姻与家庭
2022●山东T14;浙江T36;2023●新课标T41;2023●浙江6月T26;
就业与创业
2022●浙江6月T37;2023●广东T15;山东卷T14;浙江1月T27;
纠纷解决方式
2023●广东T17(2);北京T11;山东T15;新课标T4
诉讼与举证
2023●辽宁卷T14;北京卷T10;浙江6月T34
【思维体系构建】
《法治与生活》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第四单元知识体系
本专题脉络
【核心考点突破】
第一部分:必备知识
考点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相关链接】:上诉期限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知识拓展】:
裁定是解决诉讼的程序性问题,判决是解决实体法律关系;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
突破提升:诉讼权利
二、寻求法律援助
【相关链接】: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知识拓展】:全面了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反
突破提升:寻求法律援助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一、起诉与应诉
相关链接】:全面理解管辖制度(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二、审理与判决
【知识拓展】: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
(1)内涵: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2)意义:
①公开审判是社会主义民主在诉讼中的体现。公开审判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机会了解案件的审理活动,并且对案件的审理活动进行监督,使案件的审理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②公开审判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使法院的审判活动被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增强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从而有助于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感,正确行使审判权,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司法专横,杜绝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
③公开审判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
④有利于在社会上普及法律知识。
【相关链接】:刑事诉讼
①刑事诉讼案件大致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等)、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②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询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出示、辨认证据;调取新证据;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知识拓展】: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或上级法